• 网站首页
  • 公告栏
  • 政策动态
  • 行政许可
  • 金融知识

 洗钱犯罪危害社会

 

    洗钱,英文名称为Money Laundering,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看似合法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把“不干净”的非法收入变成“干净”的钱,也叫“洗黑钱”。洗钱属于犯罪行为,典型的洗钱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段、培植阶段和融合阶段。


    洗钱通常有以下方式:①借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包括匿名存储、利用银行贷款等掩饰犯罪收益。②去洗钱天堂。有的国家和地区金融管制宽松,客观上为洗钱犯罪分子隐瞒藏匿非法资金提供了方便。③成立空壳公司——特别有利于掩饰犯罪收益和犯罪人的其他需要。④投资现金密集行业——洗钱者开始利用现金密集行业进行洗钱,他们以赌场、娱乐场所、酒吧、金银首饰店做掩护,通过虚假的交易将犯罪收益宣布为经营的合法收入。⑤买卖房地产、贵重金属、古玩、艺术品——购置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也是洗钱者选择的一种方式。⑥买卖有价证券——用非法收入购置巨额有价证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转手卖出证券,从而得到看似合法的资产买卖收入。⑦地下钱庄——是洗钱者的专业帮凶,存在于监管者视野范围之外的“银行”体系。⑧购买保险立即退保——一次性缴纳保费,但总是提前退保,从而获得看似合法的退保收入,是洗钱的新趋势之一。⑨银行机构以外的汇款——利用某些国际汇款公司,将非法收益汇出国境,达到转移资金的目的。⑩利用电子支付工具——由于不是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不易被发现,达到洗钱目的。


    由于洗钱已经与各种各样的犯罪活动联系在一起,洗钱与走私、赌博、黑社会以及恐怖活动都有密切的联系,因此,严厉打击洗钱犯罪,对于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秩序,打击腐败意义重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配合开展反洗钱行动:(1)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2)尽量少用大额现金付款;(3)遵守账户实名制规定,做守法好公民;(4)发现可疑的洗钱线索,尽快举报。


 


Copyright 2007 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
服务电话:0872-211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