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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1433458972000
  • 主题词: 环境
  • 体裁: 公报

大理白族自治州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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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将大理州2014年环境状况予以公布。

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局长李继显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本文中所述地表水监测点为大理州已经有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2010~2020年)的地表水系及断面。

   2014年大理州各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金沙江、礼社江、澜沧江、沘江、黑惠江、弥苴河、罗时江、永安江、万花溪、白石溪、波罗江、西洱河、白鹤溪及洱海、茈碧湖、西湖、海西海、剑湖的水质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共设测点50个,监测结果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其中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罗时江、永安江、万花溪、白石溪、波罗江、白鹤溪,根据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办公室2008年6月11日《关于规范洱海流域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用湖库标准评价,结果如下:

   符合Ⅱ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的测点占30.0%。

   符合Ⅲ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的测点占22.0%。

   符合Ⅳ类水质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的测点占12.0%。

   符合Ⅴ类水质标准(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的测点占20.0%。

   劣于Ⅴ类水质标准限值的测点占16.0%。

   各湖泊、河流的水质分别评价如下:

   洱海全湖水质综合评价符合Ⅱ类,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茈碧湖水质符合Ⅱ类,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西湖水质符合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海西海水质符合Ⅱ类,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剑湖水质符合Ⅱ类,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金沙江漾弓江中江断面水质符合Ⅲ类,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礼社江龙树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澜沧江功果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

   沘江金鸡桥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镉、粪大肠菌群;石门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镉、铅,铁、锰不达标;沘江与澜沧江交汇口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

   黑惠江徐村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石油类。

   弥苴河银桥村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井旁村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氮、总磷;江尾桥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氮、总磷、溶解氧。

   永安江桥下村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氮、溶解氧、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新永安江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粪大肠菌群、总磷、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江尾东桥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粪大肠菌群、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

   罗时江莲河村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粪大肠菌群、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溪长村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粪大肠菌群、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沙坪桥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   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溶解氧。

   白石溪白石溪桥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氮、总磷。

   白鹤溪丰呈庄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万花溪喜洲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氮、总磷。

   波罗江入海口断面水质符合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

   西洱河闸门断面水质符合Ⅳ类,主要污染物为五日生化需氧量;一级坝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氨氮;四级坝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溶解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博物馆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

   (二)大气环境

   2014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宾川县、剑川县、巍山县、鹤庆县、弥渡县6个县市进行了大气监测,共设测点7个,其中大理市有2个测点。监测结果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1〕1号)评价,大理市、宾川县、剑川县、巍山县、鹤庆县、弥渡县6个县城的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二级标准(适用于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大理市设有2个降水监测点,降水的pH值在6.11~8.88之间,无酸雨出现;鹤庆县设1个降水监测点,降水pH值在6.72~7.33之间,无酸雨出现。

   (三)声环境

   2014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巍山县、洱源县、鹤庆县4个县市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共设测点98个,各县市等效声级值范围分别为:大理市昼间59.1~75.8分贝;巍山县昼间55.6~74.9分贝;洱源县昼间63.2~73.4分贝;鹤庆县昼间61.3~74.0分贝,夜间46.8~66.6分贝。与2013年相比,巍山县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鹤庆县交通噪声夜间等效声级值有所下降;大理市、洱源县、鹤庆县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有所上升。

   2014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洱源县、巍山县、鹤庆县4个县市进行了功能区噪声监测,共设测点15个。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所测1至4类区域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超标率分别为:大理市昼间超标率为4.69%~30.47%,夜间超标率为0.00%~85.94%;洱源县昼间超标率为0.00%~34.38%,夜间未出现超标现象;巍山县昼间超标率为6.25%~62.50%,夜间超标率为25.00%~68.75%;鹤庆县昼间未出现超标现象,夜间超标率为0.00%~31.25%。

   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一)工业源

   【工业废水】全州工业用水量4456.51万吨,其中取水量2122.00万吨,重复用水量2334.51万吨。废水治理设施107套,废水处理量1730.77万吨,废水排放量1415.47万吨,其中直接排入环境746.49万吨,排入污水处理厂668.97万吨。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化学需氧量产生量11954.13吨,排放量2784.85吨;氨氮产生量190.64吨,排放量49.18吨。

   【工业废气】废气排放量965.12亿立方米,废气治理设施574套,其中脱硫设施17套,脱硝设施11套,除尘设施520套。二氧化硫产生量11.09万吨,排放量1.15万吨;氮氧化物产生量1.56万吨,排放量1.45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92.49万吨,综合利用量220.28万吨,处置量49.55万吨,贮存量22.63万吨,排放量384吨;危险废物:产生量5.93万吨,综合利用量5.92万吨,处置量71吨,贮存量19吨,排放量0吨。

   (二)农业源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752.76吨,总氮排放量5953.53吨,总磷排放量647.37吨,氨氮排放量1007.23吨。

   (三)生活源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7243.74万吨,其中居民家庭用水量6558.24万吨,公共服务用水量685.5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8530.96吨;氨氮排放量3546.5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944.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11.99吨,烟尘排放量2886.27吨。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县城污水处理厂11座,实际处理污水3809.72万吨,其中处理工业污水279.16万吨,生活污水3530.56万吨。去除化学需氧量7994.76吨,去除氨氮671.37吨。

   【垃圾处理厂(场)】建成投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场)7座,实际填埋量25.63万吨。渗滤液化学需氧量产生量620.16吨,排放量620.16吨;渗滤液氨氮产生量61.45吨,排放量61.45吨。

   (五)机动车

   机动车88.2712万辆,总颗粒物排放量0.163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4625万吨,一氧化碳排放量8.8694万吨,碳氢化合物排放量1.318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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