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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0-0008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1591288953000
  • 主题词: 环境
  • 体裁: 公报

大理白族自治州2019年环境状况公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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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争当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标兵”的目标,勇于担当、负重前行,克服重重困难,全力以赴投身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成效。

2019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州12县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95%。全州10个国考和省考断面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从2018年的80%提高到90%。全州12县市24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洱海全年水质总体保持Ⅲ类,有7个月Ⅱ类,5个月Ⅲ类,全湖未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环境质量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

2019年,大理州各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州内红河、金沙江、澜沧江等三大水系的6个湖泊、22条河流进行了水环境质量监测,共设56个测点。监测结果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全州水环境质量总体评价结果如下:

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测点有17个,占30.4%;

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测点有31个,占55.3%;

符合Ⅳ类水质标准的测点有6个,占10.7%;

符合Ⅴ类水质标准的测点有1个,占1.8%;

劣于Ⅴ类水质标准限值的测点有1个,占1.8%。

1.洱海流域之内的测点有36个,水质评价结果如下:

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的测点有8个,分别为茈碧湖、海西海、洱海湖心1下层、弥苴河江尾桥断面、弥苴河银桥村断面、万花溪喜洲桥断面、茫涌溪石岭村断面、白石溪白石溪桥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Ⅲ类的测点有24个,分别为洱海喜洲、龙龛、塔村、小关邑、湖心3、石房子、桃源、湖心0、双廊的上下层18个测点,湖心1上层,湖心,波罗江入海口断面、罗时江莲河村断面、永安江江尾东桥断面、白鹤溪丰呈庄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Ⅳ类的测点有4个,分别为西湖、罗时江沙坪桥断面、永安江桥下村断面、中和溪甘家村断面。

2.洱海流域之外的测点有20个,水质评价结果如下:

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的测点有9个,分别为渔泡江新民大桥断面、桑园河力角镇桑园河出境处断面、巍山河多依井大桥断面、南诏镇西河原巍南公路收费站断面、澜沧江功果桥断面、沘江交汇口断面、黑惠江玉津桥断面、漾濞江羊庄坪水文站断面、银江河博南镇晃桥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Ⅲ类的测点有7个,分别为小湾水库、漾弓江中江断面、礼社江龙树桥断面、沘江金鸡桥断面、沘江大练登断面、黑惠江徐村桥断面、西洱河闸门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Ⅳ类的测点有2个,分别为剑湖、沘江石门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Ⅴ类的测点有1个,为漾弓江逢密桥断面。

水质类别劣于Ⅴ类的测点有1个,为西洱河四级坝断面。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大理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洱海一水厂、洱海二水厂、洱海三水厂、鸡舌箐五水厂、洱海凤仪水厂、洱海六水厂年度达标率均为100%。

全州18个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度达标率为100%。弥渡县一水厂取水井从3月起已停用不再供水。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

全州12个县(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

2019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2个县(市)中,按年均值评价,漾濞县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余11个县(市)年评价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按日均值评价,大理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出现轻度污染2天,超标污染物为臭氧,最大超标倍数为0.02倍),其它11个县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全州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95%。

全州12个县(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范围为5-15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范围为7-16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范围为19-37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度范围为10-23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2-2.3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25-163微克/立方米。

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1.90-2.65之间,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对12个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排名。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3的县(市)依次为剑川县、鹤庆县和漾濞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3的县(市)依次为宾川县、弥渡县和大理市。

【降水和酸雨】

2019年,大理州开展降水酸度监测的有大理市和鹤庆县。降水pH年平均值在7.02-7.15之间,两个城市均无酸雨出现。

声环境

根据《云南省2019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对声环境质量监测的要求,目前我州主要开展了大理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城市功能区噪声质量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2019年,大理市设区域噪声监测测点102个,监测结果统计,大理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城市功能区噪声质量】

2019年,大理市设功能区噪声监测测点5个,除4类区夜间超标外,1类、2类、3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以及4类区昼间均达标。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2019年,大理市设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测点52个,昼间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为“好”。

自然生态环境

【森林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

根据《云南省2019年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监测报告》,大理州2019年森林面积178万公顷,较2018年的173.37万公顷增加了4.63万公顷,增幅为2.68%;森林覆盖率62.86%,较2018年的61.22%增长了1.64%,增幅为2.68%;森林蓄积量1.1500亿立方米,较2018年的1.1376亿立方米增加了0.0124亿立方米,增幅为1.09%;乔木林(不含乔木经济林)每公顷蓄积量74.2立方米,较2018年乔木林(不含乔木经济林)每公顷蓄积量73.7立方米,增加了0.5立方米,增幅为0.68%。森林面积、蓄积、森林覆盖率、单位面积蓄积量呈“四增长”良性发展,森林质量明显提升。

【湿地】

根据《云南省2019年湿地资源监测报告》,2019年全州湿地面积65451.96公顷,比2018年度增长1583.16公顷,占大理州国土面积的2.23%,其中:自然湿地48553.34公顷,包括河流湿地17989.83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27.49%,湖泊湿地28264.36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43.18%,沼泽湿地2299.15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3.51%;人工湿地16898.62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25.82%。全州湿地受保护面积为38829.42公顷,湿地保护率59.33%,比2018年度增长10.33%,自然湿地保护率65.96%,比2018年度增长2.43%。全州认定为省级重要湿地8处,已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正在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建成省州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个。

【自然保护区】

全州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区29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个、州级23个),总面积达18.3万公顷,占全州国土面积的6.2%。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物种】

截至2019年,全州已查明的物种有5315种,其中高等植物4249种,包括湿地植物606种,占全省的21.94%;陆生野生动物763种,其中:爬行类动物24种,兽类98种,鸟类641种;湿地脊椎动物208种、软体动物76种、节肢动物19种。

【辐射环境】

根据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开展的辐射环境现状监测结果,2019年全州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未出现异常波动水平范围。

三、措施与行动

抓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大理州的32个反馈问题,完成整改或长期坚持30个,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个。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5个,完成整改41个,正在整改14个。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涉及大理州的18个反馈问题,完成整改9个,正在整改9个。

水、土、气“三大战役”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责任书目标任务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把河(湖)长制、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抓实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城乡“两污”治理、规模养殖场禁养区划定及关闭搬迁等重点工作。全州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弥渡县地下水取水井完成替代,全州未发生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突发水源污染事故;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下水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持续抓实洱海保护,以洱海保护治理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手抓洱海保护治理、一手抓流域转型发展,全面打响洱海保护治理“八大攻坚战”。2019年12月1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大理州打赢了“5月水质保卫战、11月水质保卫战、蓝藻水华防控保卫战”三场战役;完成了“大蒜禁种清零、50公里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消除入湖河道Ⅴ类及以下水体、过度开发建设治理、洱海监控预警平台建设”五项年度关键性工作;实现了洱海全年水质总体保持Ⅲ类,有7个月达到Ⅱ类水质、5个月达到Ⅲ类、全湖未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的目标。

2019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预计为31381.44吨,较2018年减排1991.62吨,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1564.76吨,比2018年的3.3276万吨减少5.69%,以2015年排放量为基数,累计减排比例为21.13%,完成了2019年减少3.8%的减排目标任务。2019年全州氨氮排放总量预计为3563.79吨,较2018年减排150.35吨,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80.55吨,比2018年的0.3701万吨减少3.72%,以2015年排放量为基数,累计减排比例为20.02%,完成了2019年减少3.2%的减排目标任务。2019年最终减排量还有待省生态环境厅最终认定反馈。纳入国考、省考的10个断面中,除西洱河四级坝水质严重恶化外,其他断面总体保持稳定或改善,优良水体和劣Ⅴ类水体比例分别为90%、10%,优良水体比例较2018年提升10%,完成省下达的水环境约束性目标任务。国考、省考的断面优良水体和劣Ⅴ类水体比例分别为90%、10%,完成省下达的水环境约束性目标任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紧紧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责任书目标任务要求,完成202个企业地块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选结果纠偏确定13个初步采样企业地块名单及13个关闭搬迁凝似污染地块采样名单;创建疑似污染地块54块,污染地块1块;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51家,确定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清单16家,实施重金属减排项目12个,削减重金属1652.44千克,全州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医疗废物处置基本实现全州12个县市110个乡镇全覆盖全收集,2019年全年医疗废物处置量为2502.68吨;新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份,截至2019年底,全州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8份。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格落实《大理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大理市全年环境空气优良率99.5%,其它11个县县城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全州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完工率达95%。排查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95台,淘汰68台,年度完成率100%。大理市、鹤庆县、弥渡县、永平县、云龙县和剑川县等6个县完成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排查全州1297家企业,界定为“散乱污”企业737家,整治559家、完成率75.85%。淘汰黄标车10236辆、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货车653辆,完成率均达100%。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完成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加油站239座、完成率为93.36%。

生态环境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出规划引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成立大理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职能协作配合机制,并在苍山世界地质公园挂牌。开展“绿盾2019”行动,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栖息地。实施监测、研究和保护项目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依托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持续开展监测工作,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收容救助等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自然保护区建设】

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州各级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省林草局做好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状评估,启动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完成初步选线方案和报告,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工作,基本完成了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成立了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

【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

全州每年实施森林重点管护1467.99万亩,同时对集体商品林1553.78万亩实施监管,实际管护面积3021.77万亩。2019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54.2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02.07万亩、省级公益林352.17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3.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9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

2019年,突出抓好退耕还林完善政策,扩大规模,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州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9.33万亩(跨年度实施)。完成2019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任务2.3万亩。

【水土保持】

积极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治理面积33.97平方千米,完成投资3648.53万元。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我州涉嫌公路、水利、矿山等行业40个水土保持违法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范围涉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投入使用、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等情况。

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报备工作。完成19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45.212094万元(含补缴378.652万元)。

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方面,完成了1283个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图斑的现场复核、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违法项目查处、督查、全面总结等工作。

【农村环境保护】

2019年,全州累计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61万亩次。抓实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为主的种植业绿色发展,2019年,完成绿色防控428万亩次(其中洱海流域81.25万亩次)、统防统治327万亩次(其中洱海流域45.04万亩次)。预计全州化肥使用量为106027吨,比2018年的123515吨减少17488吨,减14.16%;预计全州农药使用量为2893吨,比2018年3142吨减少249吨,减7.92%。

统筹推进全州废旧农膜回收利用。2019年,全州使用地膜6160吨、回收5113吨,回收率83%,回收率较2018年的80.72%增加2.28个百分点。

进一步提高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2019年,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6.34%。

持续巩固洱海流域畜禽禁养区46个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成果。2019年,流域内累计建成有机肥加工厂2座,畜禽粪便收集站25个,全年共收集处理畜禽粪便17.06万吨,流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2%。

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80192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533座。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2019年,健全大理州长江经济带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11个要点14项任务。截至2019年底,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完成54个改革要点95项改革工作任务,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机构改革、工程实施、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评价、综合行政执法、“河湖长制”等一大批改革事项落地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洱源县获评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南涧县和弥渡县省级生态文明县已通过验收。巍山县庙街镇、大仓镇、紫金乡、马鞍山乡、五印乡、牛街乡和鹤庆县西邑镇等7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已通过验收。截至目前,全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县市8个,比例达到66.7%,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48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乡镇103个,创建比例达到91.96%。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

2019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52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123.7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33亿元。全州共计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208份,其中洱海流域87份。

环境执法

【环境行政处罚】

2019年,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33余人次,“双随机”抽查企业1236家次,日常巡查检查企业2887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1件,共处罚金747.26万元,其中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案件30件(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21件、限产停产4件、移送公安拘留4件),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全州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应急】

受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并予以备案。修订完善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2019年全州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辐射环境管理】

2019年,全州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换发、核发和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计55家,全部为医疗机构。经排查我州辖区内涉及放射源核技术利用单位13家(正常9家,放射源已完成收贮注销或不再使用3家,停产停业1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100%。涉及放射源35枚(在用34枚,暂存1枚),其中Ⅳ类放射源19枚,Ⅴ类放射源16枚。全州未发生辐射事故。

【宣传教育】

一是以《中国环境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能量,引导全民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健康科学生活方式进一步形成,截至目前,通过微博、微信两微平台发布信息2296条,其中,2019年微博平台发布信息455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25条。二是通过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绿色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民众生态环境意识。2019年有4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截至目前,已创建省级绿色学校52所,绿色社区21个,环境教育基地3个。三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集中开展“美丽大理·你我同行”等系列宣传活动,举办了首届“大理最美环保人”推荐评选并在“绿水青山向未来”颁奖晚会上进行表彰,来自全州各行各业的10位“大理最美环保人”和10位“提名人”获此殊荣。积极推荐申报“2019全国最美环保人”,州环境监察支队黄勤入围全国50强。四是结合大理州“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和媒体主动发布通报我州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及相关情况。五是州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签订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领域战略合作协议,并邀请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到大理进行授课。六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研讨班和生态文明骨干教师培训班。七是环保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全民参与洱海保护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

【环境信访】

2019年,大理州共受理信访投诉件198件,其中州级56件,“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受理142件,已办结197件,其余的正在办理中。共接待群众来访5次,在信访投诉的办理中积极宣传和普及生态环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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