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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五强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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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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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大理州医疗保障局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州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疫情救治保障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一、强化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全局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省州党委、政府领导及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通报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担当,强化责任落实,不折不扣抓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州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我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落实医疗保障措施,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全力做好全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三、强化政策落实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医保〔2020〕8号)精神和要求,1月23日,会同州财政局出台10条“特殊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医保〔2020〕10号)精神和要求,1月31日,会同州财政局、州卫健委,临时调整部分政策规定,采取超常规举措,全力以赴做实做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让患者放心就医、让医疗机构放心救治。

四、强化基金保障为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保障防治和救治工作顺利进行,截至2215:00,州医疗保障系统采取预拨医保基金形式确定为我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医院3510万元,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集中救治。对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单独结算,不纳入医保对医院的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费用影响救治。

五、强化督促协调。强化与卫健、财政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疫情救治保障工作“日报告”制度,每天定时汇总、上报疫情救治医疗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强化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的特殊报销政策,做好有关政策解读,打消患者就医顾虑,确保疫情救治医疗保障工作有序进行。强化协调督促,倡导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竭尽全力调配一切资源,积极做好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供应及配送工作,确保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坚决禁止恶意囤货、哄抢脱销和哄抬价格、恶意涨价等行为,满足人民群众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用药和防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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