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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多举措抓民生办实事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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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 来源: 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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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周应良)近年来,我州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综合治理、“村村清行动”和“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多措并举抓民生办实事,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扎实开展综合治理,推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更加精准规范。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健全完善低保投诉举报和快速反馈处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低保备案制、承诺制,严查违规领取低保问题,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每一分“保命钱”。抓实数据比对工作,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及时发现并清退在册低保对象中的已死亡、服刑、强制戒毒等特殊人员,杜绝特殊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问题发生。截至2022年底,全州累计核查上级反馈低保疑点数据2.2万条,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54971.37万人。强化预警监测,严格落实一月一排查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并核实辖区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1.8万名群众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

扎实开展“村村清行动”,全州集中供养工作更加有力。针对全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存在的不足,采取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好典型引路法,全面推广永平等县的好做法,切实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州有特困人员9000余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人员1900余人,入住机构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800余人。2022年以来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04亿元。

扎实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基层减负增效能力更加凸显。通过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和改进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有机结合,指导12县(市)集中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索要、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索要的烦扰居民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严格按照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20项推进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证明事项,以清单为基,梳理证明事项,对于应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的事项清单,最大限度优化证明流程及法律法规依据。持续推进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规范化建设,取缔与其职能不相符、不规范的牌子。规范印章管理,公章的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专人保管制,使用(加盖)公章时登记在册,对每盖一次公章用途均有记录,确保有迹可寻、有依可查。截至目前,全州村、社区已全面停止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人员失踪证明等20余项负面清单,规范了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充分凸显了社区工作增效减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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