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列表 > 电子商务进农村

南涧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
  • 来源: 大理州商务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南涧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为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地方名特优新产品市场竞争力,牢牢抓住农村产品上行主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进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大理州2018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及《大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市场主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二)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加强项目统筹工作,强化“一盘棋”发展意识,整合有效资源,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产业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各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把握精准,助力扶贫。推进农村电商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绣花”的本领。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健全县、乡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在发展农村物流、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动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一一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改造8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5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覆盖率达60%以上,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60%以上。

一一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为所有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店提供配送服务,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

一一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一一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培训对象满意度90%以上。

四、建设内容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规划、统一领导,整合资源、市场驱动”的原则,由电商办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招标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整体建设和运营,并广泛聚合各类咨询、销售、技术、品牌、物流、培训等优质电子商务资源,分块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呈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一)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因地制宜利用现有资源,有固定场所,占地面积和建设改造面积能满足运营标准,农产品展示区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培训场所能够容纳单次培训50人以上,服务员工10人以上,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门头统一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南涧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提供县城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等特色增值服务内容;设立服务前台、产品展示区和线上体验区,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开发线上服务平台系统,具备电子商务资讯、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服务内容展示、电子商务(远程)培训和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等功能,预留和开放接口,能接入省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建立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网站平台信息维护、投诉反馈机制、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优先考虑安排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场地应选择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依托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在有序竞争的基础上,整合供销系统、邮政网点、移动营业厅、“万村千乡”农家店、村民活动中心、乡村客运及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等仓储、终端及配送网络,建立和完善双向流通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已有省级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电商企业服务站点的乡(镇)、村优先考虑合并建设,避免重复投资。服务站点门头统一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xx乡(镇)或xx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字样。乡(镇)、村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要强化服务功能,培育内生发展动力,负责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功能,提供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向村民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网上代买代卖;水、电、宽带、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代购飞机、火车、汽车票和酒店预定等便民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金融增值服务;与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开展农资销售、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乡(镇)、村服务站对各个电商平台提供开放式公共服务。同一行政村中央财政支持建设服务站点不超过1个。乡(镇)、村服务站应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各类信息,并建立健全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货物收发管理、农产品收购等管理制度。

(三)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整合利用现有物流配送服务资源,采取企业建设、政府补贴方式,建设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占地和仓储面积、配送车辆、人员配置等均能达到运营标准)。主要包括建设农村物流仓储中心、农村物流运输体系及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能够进行网购网销商品的包裹接发、品控分拣、存储配送和售后服务。乡镇、村的物流中转点应在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辟物流服务区,避免重复建设。物流运输体系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农家店、邮政所、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基础,结合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企业现有的乡镇物流配送网络,交通运输部门的农村公交班线,以及本地货运等各种运输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重点协调统筹农村上下行物流资源,降低农村物流收派成本。让快递跟踪信息能够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传递到农村,让农村群众实时查询到包裹在县域内的流转情况。

(四)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保障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建立专业团队,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品牌培育主要建设农产品开发体系,实现重点以茶叶、核桃、无量山乌骨鸡、无量山森林蔬菜等为主的农产品在线化、互联网化、品牌化,支持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包装设计、营销策划推广等工作。质量保障主要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支持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和开展质量认证,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支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

(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可考虑与本地职业学校、党校等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合作,制定培训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以承办企业为主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开展基础普及性公开免费培训,同时在网上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创业青年、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和驻村工作队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培训3000人次以上。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提供增值培训,对已培训人员进行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相关情况。培训费用使用要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省、州、县关于培训的相关规定。

(六)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建设。按照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推进扶贫开发与电商发展相融合,把电子商务新型业态引入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指导电商扶贫具体政策,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积极探索农村电商扶贫开发新模式,提升贫困乡、村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引导贫困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扶贫产品进行网络销售、社区直供,帮助贫困农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提高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

五、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2019年5月30日前,对全县经济发展状况、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南涧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级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南涧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1.2019年6-7月,根据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项目建设承办企业。同时委托第三方招标机构对项目进行分块招标。积极配合好州商务局实施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农村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和维护等4个子板块项目,积极筹备全县50个电商村级网点的布局选址和网点负责人的选择,启动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干部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相应开展)。

2.2019年8-10月,完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建设、8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提升改造和5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基建部分(包含装修及氛围营造)、设备采购的招投标任务;确定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费用及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承办方,支持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供智力保障;精准筛选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对象和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对象。扶持扶贫产品包装设计补贴,积极申报“三品一标”认证,督促电商示范企业(合作社)加快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3.2019年11-12月,理顺网络综合服务平台、营运中心以及乡(镇)、村级网点的工作关系,其他电商平台和企业在全县有效开展业务。完成150人次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并完成3000人次引导性培训(建档立卡户、非建档立卡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

1.2020年1月,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示范项目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验收结果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请州级验收。

2.2020年2月-3月,初验合格后,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和省级相关部门安排,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接受绩效评价和资金审计,并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六、工作分工

(一)根据国家、省州相关工作安排,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是今后绩效评价的对象,负责综合示范项目的总体组织和实施,对本县示范地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负总责。

(二)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是综合示范工作的县级牵头部门,负责建设和推动县级工作协调、推进、督查机制。县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进度;县财政局负责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督查;县扶贫办负责指导电商扶贫工作和参与项目督查。

七、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商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涧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负责做好本辖区和本行业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相关工作。同时,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横向、纵向联系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软硬环境,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源整合。整合县扶贫、农业农村、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创业扶持资金、小额信贷资金、培训项目资金等资源,形成多部门、多渠道、多层级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统筹支持全县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大学生村官、待业青年、建档立卡贫困青年、下岗职工、返乡大学生、留守妇女、退伍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等人群电子商务的培训和创业扶持。体系建设原则上整合南涧县现有电子商务服务站、企业、“万村千乡”农家店及邮政服务网点等现有资源整体规划。

(三)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强化项目落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建设运营主体评审、公示中标单位、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程序,来选择项目承办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情况在当地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度时限;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示范项目的动态监管,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项目落实、资金安全;县人民政府将示范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管理,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支持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的运营期限为5年,至2024年12月,期满后相关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指标体系。与项目承办单位达成协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包括每日交易品类、品名、时间、数量等。运营企业每月按时向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运营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企业商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信息,企业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等,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南涧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影响力,形成全民参与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优化行业服务。发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监管服务职能,加大市场秩序维护,发挥行业协会功能,促进行业自律,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加快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和监测机制,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标准体系,配套开展行业评估分析,为电子商务进农村深入开展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七)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1名责任领导和1名联络人,并将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QQ号、微信号)等信息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联系人及电话:李艳智 8521978)。

附件:1.南涧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投资概算表

     2.南涧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