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处理日常事务的综合工作机构,担负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1.承担州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机关党委会及全州性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出席省人代会大理代表团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做好其召开会议的有关工作。
2.协调制定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协调制定州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协调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做好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和以州人大常委会名义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常委会党组向州委报告有关文件和常委会主要领导部分讲话稿的起草。
4.负责州委、州人民代表大会、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常委会领导安排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的协调督办工作。
6.围绕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7.负责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文印、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8.负责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培训、考核、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9.负责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
10.负责办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向常委会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11.负责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公务接待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12.负责州人大常委会与州委和“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下设科室的工作,联系指导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工作。
13.配合有关委员会做好州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的协调服务工作。
14.负责组织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等工作。
15.负责组织协调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挂钩扶贫、综治维稳、洱海保护、三清洁等工作。
16.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州人民代表大会、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下设秘书科、人事老干科、党建科、行政科、信访接待科、车队6个科队。
三、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人大常委会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下班时间遵照州委相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72—2319882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9830
应急值班电话:0872-23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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