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市政府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 来源: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职能职责

(一)承办省、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决定在鹤庆县贯彻落实的具体行文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协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承办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请示的登记、拟办、报审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安排,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负责起草、送审、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为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

(五)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贯彻实施进行分解立项,定期督促检查,根据督查结果提出决策建议,确保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六)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授权或委托,协调县级各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七)负责收集反映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措施在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及时编发各类政务信息,为政府领导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就重大决策开展专家咨询,向县人民政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九)负责上级和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等公文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现代化工作。

(十)负责通过信访渠道给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上级国家机关和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由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三)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四)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计划,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五)负责重要公务接待工作。

(十六)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公务用车和车辆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设机构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文秘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出席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分管联系部门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负责督办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和签发的文电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完成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要室

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做好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文件传阅和各级来文来电的领取、签收、登记、分发工作;办理各种文件、文稿和重要会议材料的清退、整理和立卷归档;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印鉴的管理、使用;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类报刊和资料的分送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股

负责做好信息的采编及上报,做好《鹤庆政务》的编制、印发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考核、联系指导,定期不定期组织政务信息员学习培训;捕捉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建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党总支部日常工作和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开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

(五)行政股

负责办公室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国有资产及办公物资的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所辖房产和住房基金的管理,承担基建和房屋修缮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安排的内部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大院绿化美化、环境卫生、通讯等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工作用车的日常管理;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单位的人事管理、群团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六)值班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值班工作;及时接收、办理并向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准确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做好紧急公文、会议通知的发放和落实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

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项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精神及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保障政令畅通;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查办件的转办、督办,并按要求报告办理结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文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及反馈通报;完成上级部门、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

(八)县外事联络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对外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外事工作的指示、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外事工作,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我县公务出国和因公赴港澳台的报批手续;协同审核涉外报道和有关文稿;审批有关涉外接待计划,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涉外管理事项;负责友协工作,指导民间交往,拓展财外交往合作领域和渠道;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我县国际合作项目的有关事宜,办理有关单位接受外国援助涉及事项的报批等有关工作。

(九)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按照接待相关规定,办理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安排的重要接待事项;负责参与做好全县大型活动、庆典以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

(十)县信访办公室

指导协调群众信访工作,负责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其它重大事项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群众信访问题和集(群)体上访和非接待场所上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群众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办理情况,做好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信访系统的维护及业务办理工作,受理、交办,转送人民群众通过信件、网络、电话等形式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承办中央、省、州、县党政机关、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群众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综合分析、定期研究信访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研究起草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全县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推动全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业务培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交流和信息发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制定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年报、季报编制工作;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交办的工作,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办公地址

鹤庆县云鹤镇北门街2号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4121267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4121267

应急值班电话:0872—412126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