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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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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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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办公厅(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以及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

(二)承办上级政府文件、指示在永平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上级的报告、请示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交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三)负责起草、协调、送审、印发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文件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现代化工作。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安排,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七)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收集反映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措施在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为县政府领导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九)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公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贯彻实施进行分解立项,定期督促检查,根据督查结果提出决策建议,确保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十二)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配合上级做好综合考评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县级政府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十三)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就重大决策开展专家咨询,向县政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十四)负责处理通过信访渠道给县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十五)负责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车辆购置管理工作;负责公车改革后应急车辆调度保障工作。

(十八)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科学合理处置县域突发应急事件。

(十九)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全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二十一)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一)文秘一股。负责县政府党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负责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党组会、县长出席的专题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长参加的会议、活动、调研等相关公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县长分管工作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做好县长分管联系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督办县长的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落实情况,并搜集、整理相关文件信息、资料报县长参阅;组织进行有关工作调研,草拟有关文稿;负责办理县政府领导分管联系(发展改革、财税商贸、综合政务、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工作和督查调研等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秘二股。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的综合文秘工作;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席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分管联系(政法、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负责督办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指示和签发的文电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进行有关工作调研,草拟有关文稿和完成单项考核相关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秘三股。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的综合文秘工作;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席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分管联系(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市场监管、民族宗教事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方面)工作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负责督办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指示和签发的文电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进行有关工作调研,草拟有关文稿和完成单项考核相关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理有关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的部分文秘工作;负责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等综合性来文办理;负责政府办的内务协调、对外联系和督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各类文电的签收、登记、分送、清退、销毁、整理、立卷、存档工作;负责公文格式规范的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电子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县政府办扶贫挂钩联系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的办公室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室的卫生保洁、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调研股。负责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结合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做好调研课题选定并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撰写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积极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认真完成好上级安排的各项调研工作任务;负责县政府领导的部分文秘工作;负责县政府年鉴和执政纪要的编辑,草拟县政府办全局性工作计划、整改措施、方案和相关总结的文稿;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股。负责记载政务大事,收集、整理、反馈政务信息,为政府领导决策做好服务,积极向上级政府信息部门反映永平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做好政务信息的采集、筛选、编辑、传递、上报、反馈、登记和存储工作;负责抓好政务信息责任目标管理工作,通报信息报送要点、采用情况,并抓好全县政府信息员队伍建设;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机要文书股。负责文电收发、分送、运转、文印、清退、销毁工作和印鉴、档案管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各类文件及材料的录入、编号、印制、用印、登记、分发工作;负责保密、机要以及报刊征订、收发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传真文稿、电报的接收和发送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业务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股。负责县政府办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和公用物资的购置和发放;做好办公室车辆管理和调度,保证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驶;协助做好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助群团组织开展好政府机关的各种集体活动;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永平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负责全县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年报、月报编制工作;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督查督办股。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县政府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对县政府的重大决定、工作部署、重要会议、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收集综合和督查督办;负责完成上级和本级政府重大决策、每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级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立项督查及反馈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对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及时跟踪反馈;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反馈结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落实;负责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督查活动的组织等相关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永平县外事联络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外事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外事和公务接待工作任务;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并协调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外事、公务接待工作;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全县的有关外事工作,处理本地的涉外事项,积极主动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服务,协同有关部门拓宽对外交往渠道,为扩大全县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和咨询等服务;协调办理我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报批手续,了解外出活动情况和出访成果,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外事工作的全面情况;做好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涉外保密和对外礼节礼仪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按规定办理公务接待业务;监督检查外事接待点的餐饮、住宿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来宾的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完成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永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行政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永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做好永平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做好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统计工作;做好行政办公区、领导干部周转房、永平会堂和机关食堂的安全保卫、水电保障、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做好行政办公区有关基本建设,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做好县政府办政府采购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信访室。负责指导协调群众信访工作;负责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群众信访问题;协调处理集(群)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县直党政各部门群众信访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的收集、上报及相关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人民群众通过信件、网络、电话等各种形式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中央、省、州、县党政领导机关、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落实;向全县各级各部门交办群众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群众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综合分析、定期研究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研究起草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全县群众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违反群众工作纠纷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推动全县群众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县群众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群众信访工作的宣传、交流和信息发布;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龙兴路43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6520040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6520040

应急值班电话:0872-65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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