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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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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劳动人事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中心工作制定单位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办中央、省、州属驻大理市和大理经济开发区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在大理州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驻大理市的社会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军队驻大理团级以上单位与聘用的文职人员发生人事争议或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跨地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审理申诉案件,规范办案程序,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当事人的法治观念,宣传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5.指导各县、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完成大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大理州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依法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建设和办案质量,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1.2021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65件,其中案外调解177件,立案受理487件,不予受理101件,年末结案率100%,仲裁调解率76%,涉案金额2092万元,积极维护了劳动人事争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全年通过“流动仲裁庭”办案167件,深入弥渡、洱源、永平、云南力帆骏马集团开展流动仲裁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把仲裁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为当事人“省时、省事、省心”的解决争议。

3.按照协同办案机制,加大与监察和社保机构的协作,畅通劳动维权“绿色通道”,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原则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体维权。加强与法院的裁审衔接力度,提升裁决案件回访质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仲裁裁决公信力。

4.开展“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千名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宣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劳动用工风险;联合工会、企业家协会,围绕企业在招聘、劳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等问题共同举办普法讲座;以案释法,邀请相关企业走进仲裁庭,通过旁听庭审了解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深入社区发放法治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法律答疑,向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等。

5.以党建工作引领调解仲裁业务工作,制作视频《心中的天平》参加大理州机关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微视频竞赛,荣获一等奖,并被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选送到云南省委党校作为党建工作宣传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立案调解科、仲裁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9万元,占总收入的98.1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总收入的1.82%。与上年总收入159.51万元对比增加5.28万元,增加幅度3.3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其他收入3.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2万元,占总支出的93.93%;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6.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163.69万元对比,增加0.93万元,增加幅度0.5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和9-12月份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62万元。与上年支出153.69万元对比增加0.93万元,增加幅度0.6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和9-12月份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仲裁专递邮寄费、差旅费、业务培训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支出159.51万元对比增加2.28万元,增加幅度1.4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和9-12月份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7%。主要用于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支出138.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4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力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资产总额14.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8万元,固定资产8.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5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4 5.98 8.06 8.0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0002431600401111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72104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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