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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州长

李 琰

分工:
分管州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能源、消防、统计、税务、金融、保险、证券、数字经济、地方经济协作、洱海流域转型发展等工作;负责海东停建处置和转型转移发展领导小组常务工作。& 分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州财政局(州政府金融办公室)、州交通运输局(州地方民航发展局、州地方铁路发展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能源局、州统计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接待处、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州长分管州审计局。& 联系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大理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理监管分局、金融保险证券企业;联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二处、大理公路局、大理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省交投集团大理管理处、昆瑞路政支队大理大队、大理机场、大理火车站、州邮政管理局、大理供电局、云南交投大理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省属驻大理电力、通信、邮政企业;联系驻大理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
简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李琰,男,汉族,1968年2月生,云南永胜人,在职硕士,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