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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节能监察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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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决算构成单位
(二)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三) 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 收入决算情况
三、 支出决算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重要事项、相关口径和名词解释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三、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3年6月25日经中共大理白族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大理州节能监察中心(州委编办〔2013〕]36号),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全州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对能源利用状况和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二、部门基本情况
㈠、决算构成单位
  纳入2016年度决算编报的事业单位共1个。
    ㈡、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为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遗属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㈢、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⑴节能监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我州13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针对6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违法用能行为下达了《节能监察意见书》,6户企业向我中心反馈了整改计划。
   ⑵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2016年完成了8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审查。
   ⑶积极推进墙改工作。在省墙改办和大理州工信委的领导下,以专项基金和新型墙材产品认定为抓手,以“禁实限粘推新”为重点,以建筑应用为龙头,以保护耕地、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资源为目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努力推进全州墙材革新工作。
   ⑷开展节能宣传周和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传媒、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节能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低碳创新”的领悟,为依法推进节能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
  
第二部分  2016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合计25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支出合计26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5万元,占总支出的96.59%;项目支出9.02万元,占总支出的3.41%。上年基本支出结转9.02万元。2016年末无结余。
二、 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合计25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收入与上年210.18万元对比增加45.2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收入也相应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支出合计26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5万元,占总支出的96.59%;项目支出9.02万元,占总支出的3.41%。总支出与上年342.47万元对比减少78.0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㈠、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45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的203.77万元增加54.68万元,主要是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4.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
   ㈡、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29.6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的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设备采购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支出2.29万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经费支出1.73万元,节能宣传补助经费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5.4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与上年210.18万元对比增加45.2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收入也相应增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4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与上年342.47万元对比减少78.0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45万元, 收入与上年210.18万元对比增加45.2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收入也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9%。基本支出较上年的203.77万元增加54.68万元,主要是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人员经费增加。
     ⒈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⒉节能环保支出24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2%,主要用于节能机构能力建设和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⒊住房保障支出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发放2016年度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
七、 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九、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51.25%。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37.26万元减少31.72万元,下降572.56%,主要原因是2015年购置流动实验车及节能监察车各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89万元,下降62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41.46%。
     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3万元,占92.6%;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7.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3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监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 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州外同行业与相关企业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30人。
  
第四部分 重要事项、相关口径和名词解释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㈡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6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合计2.65万元,其中:货物0.65万元、工程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57万元,其中:货物0.6万元、工程1.97万元。
     ㈢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通过政府招投标后,收取闲置房屋中标租金26.84万元及中标后违约金3万元,共计29.84万元已足额缴纳财政专户。
     ㈣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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