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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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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

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州人民政府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监督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行政的工作职能,负责全州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和清理、汇编工作;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和备案审查工作。

3)负责全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对州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县市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全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类法律法规的培训,申办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法制督察证。

4)承办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州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

5)承担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政府阶段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

6)负责国家和省以及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人民政府意见的法规、规章等草案的办理工作。

7)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9)负责昆明仲裁委员会大理办事处日常工作。

10)负责指导全州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牵头研究全州改革发展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问题,撰写研究报告,为州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性建议;协调组织各类智囊机构、专家学者、社会研究力量,围绕全州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热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州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提供服务。

12)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参与起草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和州人民政府重要文件、文稿。

13)发挥决策咨询平台作用,完成好支柱产业、重点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

14)研究提出烟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两烟产业发展协调领导组作出的决定,督查检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掌握了解工作动态,传递交流工作信息,及时协调烟叶生产、收购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传达州委、州人民政府及领导组有关烟叶产业发展的有关指示;拟定奖惩考核方案和问责意见,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搜集整理重要信息资料,完成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研究成果、《政府工作报告》等资料的编辑刊发工作。承办《大理政报》编辑发行工作。

16)办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900MB0R78101F。对外机构数是1个,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法规科、规范性文件科、改革发展研究科、经济发展研究科、社会发展研究科、文稿信息科,全额预算单位为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推进我州法治政府建设,为洱海保护治理提供坚实法律保障。一是部署推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2.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一是为州政府重大决策把好法律关。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年内对涉及州政府和州级各部门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合作发展、合同签订等方面的批示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保证了州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二是推动全州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和政府对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点推进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3.着力提升立法工作质量,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管。一是完成政府立法工作任务。围绕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工作。认真完成自治州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在政府阶段的起草工作,根据州人大立法计划,完成好2019年的调研、起草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管。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制度。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渠道,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告知、实地勘查、听证、调解等制度,规范案件办理。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诉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指导全州行政调解工作。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和《大理州行政调解实施办法》,推动完善政府总负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调解培训,按时统计上报全州行政调解相关数据。四是认真办理信访复核。  

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要求各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从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各个环节均要求按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实施,同时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由部门法制机构审核。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组织相关人员对12县市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6.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深入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我办紧紧围绕洱海保护治理、扶贫开发、烟草产业发展等全州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热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将调研报告转化为成果应用。二是完成决策咨询服务工作,通过搜集整理重要信息,协调服务、决策咨询资料编发等工作,积极发挥决策咨询平台作用。全年编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12期;编发《政策摘编》24期。三是认真完成全州重要文稿的撰写。

7.认真履行烟办职能,确保两烟工作有序推进。为实现计划目标,充分发挥州两烟办职能,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工作,按照领导组的安排抓好工作落实。研究提出了2019年烟叶生产意见,协调组织召开全州烟叶工作会、移栽现场会中耕管理现场会、收购工作会,牵头组织州烟草公司、大理卷烟厂等单位对贯彻落实全州烟叶工作部署、移栽工作、收购秩序等情况进行督查;在生产组织的关键环节,深入烟区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移栽、管理、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8.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要求,扎实做好挂钩帮扶工作。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结合挂钩帮扶祥云县刘厂镇江尾村和云龙县白石镇松水村实际,真情帮扶,认真做好挂钩扶贫工作。完成好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洁”挂钩的凤仪镇庄科村委会,洱海河湖长制州级联系部门负责的大理中和溪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3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37万元,上年结转0.1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6.37万元,上年结转0.1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37万元(本级财力486.3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6.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6.37万元,上年结转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5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62万元是行政运行373.62万元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3万元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卫生健康支出19.79万元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342.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改革补贴24.24万元),公用经费、社保缴费以及其他补助支出93.63万元,项目经费5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36.37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382.4万元是基本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8万元中:基本支出51.6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万元是基本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8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36.37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比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8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31.02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增加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35万元,项目支出持平)。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是人员工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行政单位医疗缴费的钢性支出增加。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8万元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的工作目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相关单位督查指导工作,与州外相关单位工作交流、调研学习以及州内相关基层单位上报材料、汇报工作情况等公务活动形成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万元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应急车辆的正常运行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1.6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3.55万元减少1.87万元,主要是上年其他交通费用27.26万元比今年24.24万元多的原因,用于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2021年我办的总体目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法律和政策研究职能作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推行好我州法律顾问制度及立法工作、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开展政策研究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决策咨询平台作用,编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36期,编发《政策摘编》72期。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90000163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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