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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34295063X/2022-00058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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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彪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段 彪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科、水生态环境科。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减排、污染源普查、技术审核(总工程师)、对外合作交流、地方环境标准、质量强州、科学素质、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洱海保护治理、“三清洁”、河(湖)长制等工作。

李 廿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生态文明建设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受理中心。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行政审批,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规划、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示范创建、绿色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

陈体韬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测与法规宣教科,联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管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综治维稳、依法治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宣教等工作。

王春波 党组成员、州纪委监委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领导和负责州纪委监委驻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专司监督执纪问责。

李月秋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化学品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气候变化、清洁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

陈卫兴 督察专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产业发展,联系州环境信息中心。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脱贫攻坚、人事财务、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技术职称、保密、工青妇、老干、文明单位创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

胡  兵  党组成员(挂职):协助陈体韬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协助陈卫兴督察专员分管环保垂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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