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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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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起草有关水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全州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州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州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除洱海)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州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48.73亿元。争取上级资金18.73亿元,同比增加5.63亿元。新增蓄水库容1775万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1500万立方米。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8.1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4万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9944万亩。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4.4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平方公里。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0件。完成江河治理长度69公里。完成库塘蓄水5.3亿立方米。

1.项目新开工情况较好。截至11月底,新开工水源工程11件,其中:大型水库1件、水电站综合利用1件、中型水库1件、小型水库8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有力。一是宾川海稍水库扩建工程推进有力。二是桃源水库—洱海补水工程稳步推进。三是洱海大型灌区工程积极推进。四是鲁地拉置换洱海供水工程加快推进。五是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水土保持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3.水源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州在建水源工程37件,批复概算总投资为818148.06万元,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投资622007.38万元,1—11月完成投资55878.96万元。南涧乐秋河、永平金塘子、鹤庆陇子口、弥渡桂花箐、剑川老君山5件水库开展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漾濞石竹、大理凤尾箐、洱源凤羽河、洱源绿茵塘4件水库正在开展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南涧汉江河、祥云清水河、宾川力六、弥渡长坡岭水库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巍山东河、云龙小菜园水库完成大坝封顶;漾濞双涧水库开展大坝填筑施工;永平玉皇阁大坝填筑已完成;云龙铁扇门、弥渡小村箐2件水库顺利完成度汛坝体填筑;剑川大干场、永平梅花铺水库2件开展大坝扫尾工。其它水源工程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4.全面完成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状况精准核查和全省扶贫数据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数据录入。完成投资10723万元(其中中央2823万元,省级1150万元,县级整合6593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96件,巩固提升18.14万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3万人)。贫困人口饮水未达标的4831731人已达标并在系统中清零。

5.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扎实有效。一是洱海大型灌区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及相关专题设计。二是剑川老君山马登、弥渡毗雄河、鹤庆灌区3件中型灌区完成了实施方案审批,剑川老君山马登灌区完成施工招标,洱源灌区已完成节水灌溉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剑川金华沙溪中型灌区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6、防汛抗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力抓实抗旱工作,累计投入18211.6万元,投入抗旱人数60.79万人,临时解决36.28万人、28.94万头大牧畜饮水困难;二是全力抓实防汛工作,立足防大汛、救大灾、保民生,齐心协力,团结协作,扎实开展防汛准备工作,不断强化山洪地质灾害、气象、水文的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全面落实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责任。

7、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扎实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共争取到4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概算总投资3648.53万元。二是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三是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报备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

8、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完成对12县市2018年度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二是严格取水管理,受理取水许可申请12件,已批复8件,办理延续取水许可10件。 三是严格水资源费征收,截至11月底,共征缴水资源费1.8亿元,完成水资源费征缴入库3602.45万元。四是深入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截至11月,清理核查地下水井56172,累计封堵取水井6198口。五是深入开展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共核查登记744件。

9、河湖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13个,实施农业高效节水14.81万亩,三库连通洱海应急补水累计向洱海补给类水1.24亿立方米。二是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完成河道采砂专项管理规划11个,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24件,取缔非法采砂点311个,清理拆除临湖沿河违建9.35万平方米;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58公里、畜禽圈舍改造38万平方米,处置各类非法排污口232处。四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实施退耕还林还草41.1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98 平方公里,启动实施3.7万亩海东面山绿化和新一轮三退三还建设,实施森林管护1468万亩,完成义务植树834.6万株,新建湿地2万亩,关停洱海流域57家非煤矿山。五是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河道两岸恢复生态面积67.17万平方米,河道治理960千米,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三清洁等专项行动,投入56.2万人次,车辆及机械3.43万台次,清理河道2.18万千米,清运垃圾16.2万吨。六是加强河湖联合执法,累计出动4.15万人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5件,罚款1374.2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大理州水务局机关。

2.大理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3.大理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63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31.65万元,占总收入的50.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6305.02万元,占总收入的49.89%;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年收入增加8169.72万元,同比增长182.89%,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经营性收入增加6305.02万元。

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7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18万元,占总支出的12.55%;项目支出4566.24万元,占总支出的41.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4943.18万元,占总支出的45.46%。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6917.44万元,同比增加174.81%,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经营支出增加4943.18万元,且我单位新增项目较多、各项目业务量增加致使支付增加

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94.49万元,同比增长27.50%,主要原因分析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洱海大型灌区、三库连通等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4%。

日常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679.77万元,同比增长58.19%,主要原因:水利前期工作任务较2018年有所增加,相关支出也随之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大理州水务局的洱海大型灌区和剑川桃源水库的前期工作任务重、周期长,根据项目前期工作需要,这两个重大项目比上年增加了1462.41万元的省级债券资金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可研勘测设计专题论证及专业技术服务等前期委托业务费;2019年工作新增了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建设,支出费用95.98万元,用于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建设委托业务费89.67万元,用于信息平台设备购置6.31万元;其他水利支出比2018年增加了121.38万元,增长部分全部用于委托业务费。

项目支出               增加比重

                                 

支出增加部分比重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7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56.03万元,同比增加144.14%,主要原因:洱海大型灌区、桃源水库、州水投公司还本付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3.00万元,全部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差旅费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81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人才培养经费1.39万元,大理州专家服务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经费8.13万元,大理州基层人才对口培养研修人员经费0.2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医疗健康(类)支出11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5.2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3.9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8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64.47万元,水利工程建设4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1491.25万元,防汛支出9.00万元,抗旱支出32.49万元,信息管理95.9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56.7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2019年单位调入人员的购房补贴3.5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一般公共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9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完成预算的9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的59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35.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我局严格遵照执行八项制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接待批次;2、我局按照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严格审核公务用车使用情况。32019年由于洱海大型灌区、河长制、防汛抗旱、三库连通等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公务用车使用率增加,相应工作支也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99万元,增长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2万元,增长1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4.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编制内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保养费用逐年增长,有耗也随之增长,导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8万元,占66.51%;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占33.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编制内车辆的燃料费5.00万元、维修费3.31万元、过路过桥费(ETC充值)2.50万元、保险费0.50万元、其他费用0.07万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监督(巡查)检查、水利工作推进和各地州工作考察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1.66万元,主要原因:洱海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35万元,物业管理费3.22万元,差旅费5.27万元,维护费0.80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0.12万元,劳务费5.96万元,委托业务费3.20万元,工会经费9.80万元,福利费5.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资产总额1957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67.36万元,固定资产242.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3.4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00.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520.4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14.18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42.3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9.8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4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573.24

19267.36

242.45

114.18

42.33

0.00

85.94

0.00

0.00

63.43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0000733201111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表2020073005094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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