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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92A/2020-00033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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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梳理一批权责清单的决定》(大政发〔2020〕15号)、《关于调整和梳理一批权责清单的决定》(大政发〔2020〕15号),目前,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36项权责清单,其中政处罚事项24项:

01    对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的处罚

02    对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处罚

03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的处罚

04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的处罚

05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的处罚

06    对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处罚

07    对违规研制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处罚

08    对违规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处罚

09    对擅自进行无线电监测或擅自提供电波参数的处罚

10    为对违规使用无线电识别码的处罚

11    对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用于防治无线电电磁辐射污染的设施、设备的处罚

12    对违反无线电管制命令和指令的处罚

13    对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14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15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16    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17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18    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19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20    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21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22    对违法使用粘土实心砖建设单位的处罚

23    对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处罚

24    对违反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处罚

                                                                   (信息最新确认时间: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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