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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516F/2020-00281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大理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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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大理州共有12个县级行政单位,全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其中11个国家试点县,1个地方试点县。全州所有试点县中,共有义务教育学校1382,学生360239。其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阶段学校1380,受益学生347311

二、实施情况    

大理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府及全州广大中小学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合理确定供餐模式,大力改善就餐条件,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减轻农村家庭负担起了很大的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目标。

(一)供餐管理情况

一是我州始终坚持“因地制宜、一校一策”的原则,根据各县(市)物产条件、民族习惯、食堂建设等实际因素,采用食堂供餐、食堂+企业供餐、企业供餐几种供餐模式,其中学校供餐1214所,受益学生285221人;企业供餐163受益学生59206人;学校+企业供餐3所,受益学生2883人。

二是全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均已退出承包经营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能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健康体检,州县每年按计划组织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食堂卫生管理、营养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方面的自检自查,督促学校规范管理好储藏室、加工间、售卖区、餐厅等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卫生。认真执行好食品留样制度,落实学校领导或教师自费陪餐制度。坚决执行学校食堂不得制售野生菌、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的管理规定,保证所供应菜品新鲜安全,尽量符合营养均衡的要求。

四是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所供应的营养食品按学生在校天数每天发放,食品价值基本接近4元,不足部分按月结算后补足,没有出现挤占挪用等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每学期初根据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的在校学生数,核算出每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计划数,各县(市)中心学校设有专职业务员负责本乡镇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每月根据实际配送数额及配送凭证按时到各中心学校进行对账结算,各中心校汇总的营养加餐部分由中心校结算支付给各个供应商,各县统一采购的部分汇总后由县(市)教育体育局财务股统一结算支付给各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期工作计划,加强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并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部分县(市)学校的营养餐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检查或审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未出现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能足额发放,不存在用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抵减“一补”资金的情况,也未存在结余结转、克扣、截留、挤占或挪用的现象。

(三)信息公开公示情况

大理州各中小学均设立营养改善计划公示专栏,按时公示各项供餐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还成立了由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干部等各类人员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按计划定期开展工作,监督学校食堂运营及营养供餐的实施过程,为改进完善学校食堂运营、营养供餐提供意见建议,努力提高学校食堂供餐的实效性。

(四)宣传教育情况

各县(市)营养办按当年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会、班会、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黑板报、手抄报、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及工勤人员宣传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大理州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交流等,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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