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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7787/2020-00306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乡村振兴局

大理州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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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4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开组办〔202042号)要求,大理州制定了《大理州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原则,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31号)下列程序进行。

(一)贫情分析。各乡(镇)负责组建由1县乡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2)有关村(组)干部、(3)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的动态管理工作队,队长由县乡干部或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担任,副队长由村(组)干部担任,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开展贫情分析,确定重点核查范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动态管理工作队队长、副队长由乡(镇)党委指定能力、素质、作风过硬的干部担任。整个动态管理期间特别是贫情分析阶段,乡、村两级要同时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识别精准、公平

(二)入户调查、信息采集。根据贫情分析结果,对所有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拟新识别贫困户、拟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在进村入户过程中提出申请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开展调查,核对采集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人口、收入、住房、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就学等信息和历年帮扶措施信息。

(三)信息数据复核。以县为单位,组织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农业、林业、卫计、统计(调查)、工商(市场监管)、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动态管理工作队入户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加强对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实体、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等重点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各行业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提出初步方案县(市)、乡(镇)两级要严格标准,加强指导,在调查复核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元提出拟脱贫退出户、拟新识别纳入户、拟脱贫返贫户、贫困户家庭成员拟自然增加(减少)人员和识别不精准拟剔除户、拟漏评补录户、贫困户家庭成员拟补录(清退)人员、拟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拟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边缘户家庭成员拟自然增减人员初步方案

(五)公开评议。动态管理工作队主持召集有关村党员和户主参加的会议,把初步方案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群众进行比评。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组织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逐级审定。公开评议后,召开村两委就上述方案形成村两委决定,并在村民小组内公开场所公示5天,若有举报,由动态管理工作队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没有举报,提交村民代表会作出决议,上报乡(镇)审定并公示5天,若有举报,由乡(镇)组织核实并及时处理;没有举报,报县(市)确定并将结果公告。

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云开组办〔202042号)要求,大理州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共排查出脱贫23907830人,新识别贫困人口00人、脱贫返贫人口00人、建档立卡人口自然增加5762人、自然减少5480人、增加脱贫不稳定1982人、边缘易致贫户2178人、边缘易致贫户人口自然增加64人、自然减少180


大理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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