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15239321M/2021-00461
  • 发布机构: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7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州财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定州本级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州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全州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责任。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贯彻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议。

(九)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州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州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制定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措施建议。

(十六)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

(十七)负责州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参与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八)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十九)根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杨越冰:主持州财政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耀红: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科;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杨灿东:主持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永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经济建设科、资源环境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绩效管理科、财政监督科;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徐淑英: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主持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工作,分管金融政策规划科、金融服务科、地方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  波:协助局长工作,分管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科、行政政法科;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靖云: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与研究科、法规科(税政科、行政审批科)、农业农村科、对外合作与金融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州财政局设2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与研究科、法规科(税政科、行政审批科)、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与金融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网络信息科、金融政策规划科、金融服务科、地方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党建办公室。 

    州财政局下设大理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分工 

    总经济师 彭卫荣: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资产管理科、网络信息科;协助吴波副局长分管国库科;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会计师 庞敬芸: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会计科、会计核算中心;协助郭永政副局长分管经济建设科;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调研员 

    一级调研员 徐思锦: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学习教育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 刘子文: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机要保密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调研员 李天灿: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局机关工会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调研员 李 伟:协助徐淑英副局长工作,协助管理防风化债工作和金融办各科室;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调研员 何 云:负责志书档案编纂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 杨万勇:协助局机关党委书记开展工作,负责局机关纪委工作,负责局机关综治维稳、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局机关依法治州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 周燕明:负责局机关消防安全和应急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 向 斌:负责局机关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局机关灾后恢复重建包保工作、局机关“三清洁”工作、局机关“河(湖)长制”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 李胜文:负责局机关财务检查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 杨振宣:负责局机关各住宅区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 杨建新:协助会计科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 吕红英:协助徐淑英副局长工作,协助管理金融办各科室;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财政局

七、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11-下一年2298:30-1200,14:00-18:00,31-10318:0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872-23162250872-23162180872-2316258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428275

应急值班电话:135088210611512500839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