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大理州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志工作的法规,依法规划和管理全州地方志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州地方志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州地方志工作,审查验收辖区内地方志志稿
(四)负责编纂大理州志和大理州综合年鉴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
(五)组织志书资源开发和有关文化建设项目的策划及实施(六)组织搜集、保存、整理辖区内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六)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
(七)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综合科
地方志编纂科
年鉴编纂科
三、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大理市下关街道人民街31号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08:00-12:00 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121012 传真:0872-2198005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121012 邮箱:dlzdfzbgs@163.com
应急值班电话:0872-2121012 通信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人民街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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