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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 来源: 大理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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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大理州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引》。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引》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大理州审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3.审计结果公告;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以大理州政府网站(www.dali.gov.cn)公开为主,视情况还会采用政府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和等其它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大理州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受理时间:8:30—11: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0872—2316556;

传真号码:0872—2316555;

电子邮件:dlsjj@dali.gov.cn。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大理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三)申请方式

可选择下述五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填。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www.dali.gov.cn/dlrmzf/c101638/ysqgk.shtml。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885dbdeb-ba7e-465b-a06a-3539a0ab5a5f。

4. 电话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话提出申请的,如实登记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营业执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用途等信息,电话:0872-2316556。

5. 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政务邮箱(zhangshufen@dali.yn.cegn.cn)至本部门办公室,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或作出下列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大理州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大理州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审计局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2316556,0872—2316555。

  (二)大理州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大理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审计局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2316556,0872—2316555。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大理州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872—231655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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