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公开。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网址是:http://www.dali.gov.cn/dlrmzf/index.shtml。
本机关还可以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窗口领取,也可以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一)通过门户网站提出申请
1.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http://www.dali.gov.cn/dlrmzf/c101638/ysqgk.shtml
2.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885dbdeb-ba7e-465b-a06a-3539a0ab5a5f
(二)通过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本机关即可。上班时间为08: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机关办公室电子邮箱为:dlgyhxxhj@dali.gov.cn
本机关办公室联系方式为:0872—2316172
(三)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办公室传真号码为:0872—2316143
(四)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点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工业经济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受理机构: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2楼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窗口或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楼。窗口上班时间为:09:00至12:00、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接受申请时间为工作时间。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办理时限
当面申请。能够当面答复的,本机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书面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网上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执行财政和发改等部门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并填写。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反应。监督电话:0872—2316140,地址: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邮编:6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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