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试点领域信息 / 重大建设项目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索引号: 78747968T/2021-00161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理州漾濞县地震应急处置情况信息(二)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2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5·21”漾濞6.4级地震发生后,大理州委、州政府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按照《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及时成立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5·21”地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送组、专家评估组和恢复重建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东发率相关局领导、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前方工作组,于52123时前往一线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指导,紧急抽调州、县技术专家61人,于5227时前往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同时,积极向省住建厅汇报,协调州外、省内专家150人驰援灾区参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截至522日晚,省州县专家280人,组成18支专家评估队伍,深入4个乡镇紧密核查基础设施损害、房屋损害等情况,共排查民房471栋,建筑面积126052.81平方米,其中:结论为“可以使用”房屋173栋,面积48017.67平方米,栋数占比36.73%;“暂停使用”房屋196栋,面积54030.16平方米,栋数占比41.61%;“禁止使用”房屋102栋,面积24004.97平方米,栋数占比21.66%。共排查公共建筑49栋,建筑面积62665平方米,其中:结论为“可以使用”房屋39栋,面积50003平方米,栋数占比79.59%;“暂停使用”房屋9栋,面积11971平方米,栋数占比18.37%;“禁止使用”房屋1栋,面积691平方米,栋数占比2.04%

同时,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紧急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5·21地震灾情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面核查震后房屋建筑安全破损、市政公用设施破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中断和恢复重建等情况。根据各县市上报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将动态核查的受灾情况纳入防灾减灾工作统筹推进,及时消除突出、紧迫的安全隐患。下一步,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密切监视、跟踪分析震情发展趋势,做好全州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等工作的统筹、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后续情况将及时上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