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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1-0091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23888193000
  • 主题词: 行政权力
  • 体裁: 决定
  • 发文字号: 大政发 〔 2021〕 17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梳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3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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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云政发201764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和梳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对取消的事项,州直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实施;对下放的事项,县市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州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调整行使主体的事项,对接部门要及时进行工作衔接和移交,确保工作不落空、不脱节。

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权责清单平台、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政务媒体平台公布更新有关事项及内容要素,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附件1附件2: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梳理的行政权力事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6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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