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杨国宗、陈真永出席
6月15日,中共大理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州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州委书记、州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杨国宗主持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州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陈真永,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州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杨大赟出席会议。
会议对过去一年大理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审计工作是党和国家重要治理手段,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增强做好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大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新时代大理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大理州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中共大理州委审计委员会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大理州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大理州审计整改约谈暂行办法》、《大理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大理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
州委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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