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敏等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周 敏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仁熙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建国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中正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旭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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