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的要求,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云南省)云龙县红河谷石业有限公司表村早阳小甸板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陆矿采评报[2021]第146号),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报告等(见附件1-5)内容公示如下。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6)。
联系单位: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
联系地址:大理市开发区龙山行政办公区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0872-2316646(传真:0872-2316647)
附件1:(公示稿)(云南省)云龙县红河谷石业有限公司表村早阳小甸板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附件6:6.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云龙县红河谷石业有限公司表村早阳小甸板岩矿)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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