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出台《大理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助力乡村振兴。2018年-2021年7月,全州累计支出低保等救助资金28.48亿元,切实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2021年7月,全州城乡低保保障标分别提高至城市660元/人·月、农村4770元/人·年,分别比2018年增长18.49%%、34.7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提高至858元/人·月,准较2018年增长29%%;全州有7.2万已脱贫人口、1.2万边缘易致贫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有18.49万困难群众可按时足额领取低保或特困供养金,有4.5万人领取残疾两项补贴、有7.4万人领取高龄(长寿)补贴。
2021年全州大力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系统和“政府救助平台”,畅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截至目前,大理州已全面启用政府救助平台,全州累计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系统受理低保申请1024件、审核通过415件,低保申请受理效率大幅提升、群众申请低保更加便捷。在认真总结3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的基础上,接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1-7月全州累计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980户1166人,消除了违规施保风险,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高,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效果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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