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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1-0096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28015420000
  • 主题词: 营商环境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 〔 2021〕 28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 来源: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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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大理州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4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估评价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大理州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任务分解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环境,对标对表,逐项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解决政务服务软硬环境建设的短板,推动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综合窗口”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实现2021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6%以上、全程网办率达50%以上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实体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政务局;配合单位:州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加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将州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至龙山行政办公区,进一步加强实体大厅硬件建设。各县市按照《大理州2021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综合责任状》确定的“政务服务工作责任目标”,扎实推进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满足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项目审批、跨省通办、一件事一件办、老年人及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针对性引导服务等业务办理需求。

2.完善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功能。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理布局窗口服务、咨询服务、信息公开、自助服务、投诉受理、办事等候、办公管理(含会议室)等功能区域,合理分流业务办理,减少办事群众排队等候现象。设置明晰的引导、提示、警告、禁止、投诉电话等标识和窗口标牌,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会办事,最大程度提供办事便利,满足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窗口人员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力争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

3.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确保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省级要求。在州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改革,变“多窗”为“一窗”,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现窗口“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从“多头找部门、多次办理”向“一个窗口、一次办成”转变。各县市参照州级模式,积极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改革。

4.提升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形象。由州、县市财政保障,对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已配备行业制服的除外)统一配置工作服,工作期间统一着装。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礼仪、服务、语言、工作、安全等规范服务礼仪培训,提升服务形象。

(二)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牵头单位:州政务局、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配合单位:州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严格实行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熟练掌握窗口服务涉及审批系统的管理使用,熟悉办事流程,及时准确办理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加强日常工作督促,严格落实政务服务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需企业或办事群众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级部署,同步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完善实施清单。编制公布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理顺审批受理机制。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加快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围绕法律依据、承诺期限、办理流程等关键要素进行规范、优化和提速,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办事效率。

3.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省级公布的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工作。2021年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涉税业务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方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要求,完成事项进驻和办理。整合高频事项集中办理模式,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形成“一件事”工作标准。按照省级部署,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事项异地可办。

5.加强监管和创新服务。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通过“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积极推进信用承诺、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严格执行省级出台的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规则和标准,稳妥推进“首违不罚”,建立容错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加强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

6.整合政务服务热线规范运行。按照省级部署,完善提升“12345”政务热线归并有关后续工作,按照“一号拨打、属地接听、按责受理、强化协同”的运行模式加强热线运行管理工作,按时办理、回复群众诉求,补充完善知识库。

7.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办事人员积极参与评价。实行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加强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强化差评整改,做好“差评”办件反馈、整改、督查和复核等工作,确保差评整改率达100%

8.推行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免费”服务。按照省级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健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从20218月起,在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为办事人免费复印和免费邮寄办理结果的“两免费”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州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的要求,做好采购公告审核发布、中介服务机构公开选取等工作,实行中介服务星级评价和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业务信息,并将信用记录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2.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州、县市发改部门强化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使用管理,配合省级完善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与有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简化、整合报建手续。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一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

3.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按照省级部署,持续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四)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使用(牵头单位:州政务局;配合单位:州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加强工作对接。进一步加强与省级部门工作对接,准确掌握“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事项统计规则等指标变化情况,提高工作针对性。

2.加强宣传提高应用。进一步谋划宣传主题和重点任务,紧盯每年例行且涉及面广的事项,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率。

3.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各县市、州级各单位要实行高位推动工作态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推动本系统(行业)内部推广应用和面向社会宣传双重推广责任,依托缴费、亮证和登记三类事项进行推广,发动广大群众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并办理有关事项。通过电子证照申领增加注册量,依托缴费和登记类事项提升办件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位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牢“一盘棋”思想,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抓政务服务工作和落实“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搭建党委、政府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政务服务”指标任务落实总体工作由州政务局牵头,其中“加强监管和创新服务”由州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由州司法局具体负责,“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由州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将工作落实情况(含电子文档)分别于2021830日、1220日前报州政务局(电子政务邮箱:yhyshjk@dali.yn.cegn.cn,联系电话:2367398)。

(三)督促落实,务求实效。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落实不到位或落实效果差的县市和部门进行书面通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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