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理州共实施4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提升项目,州级财政安排120万元州对下专项资金,每个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近期,州财政局、州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祥云禾甸、南涧公郎、永平龙门、剑川沙溪4个乡镇基层社以现场和非现场结合方式开展2020年度专项检查。
经查,州对下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提升专项资金120万元已全部下达县级财政。其中,南涧县、永平县、剑川县已将资金全部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完工,县供销合作社、县财政局验收后已投入使用;祥云县正在加快推进实施,目前县级财政部门已按照工程进度拨付10万元,剩余20万元按后续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计划2021年10月前完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州对下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提升专项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基层社的改造提升,助力其发挥独特优势,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示范带动,健康发展。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带动县域特色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助推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提升农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为人民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服务保障。(供稿:对外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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