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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应急局

应急管理部对大理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核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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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对大理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核查

为扎实推进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近日,应急管理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督导核查第八组到大理州,对中石化大理振戎油库和中石油祥云清华洞油库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导核查工作。省、州、县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同志陪同检查。

第八督导核查组先后听取了中石化云南大理石油销售分公司和中石油云南销售公司等企业关于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深度评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这2户油库企业在选址、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仪表安全、电气安全、消防,以及应急安全和应急响应等软硬件的16个方面、共计440多个安全检查项进行全面、深入和细致的核查检查,共检查发现和指出20项安全方面的隐患问题、12项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问题。

第八督导核查组指出

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有力抓手,不仅能全方位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把脉,还能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现场研究,为有关企业提供专业性强和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可以不断强化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水平。

第八督导核查组要求

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特别是中石化和中石油要充分发挥央企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建立落实风险监测预警、重大危险源包保、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对照自查和督查问题隐患清单,做好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和验收闭环,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目前,第八督导核查组发现和指出的所有隐患和问题,均由相关县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所有隐患问题必须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落实和闭环管理。
通过此次督导核查,进一步提升了大理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水平,深化了突出问题隐患的整改,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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