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1年6月29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弥渡县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106-532925-04-01-504088)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6月2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弥渡县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弥渡县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2021年6月29日
弥渡县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弥渡水务局关于对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弥水专〔2021〕25号)文件及附件收悉。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九股箐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弥渡县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工程是列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200-300km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新增)实施项目之一。通过此次实施,完成弥渡县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任务。
二、基本同意县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范围为石碑水库以下约1.2km至与毗雄河交汇口的杨官村附近,治理总长3.79km,新建防洪堤长6.65km。工程实施后主要保护对象为项目区1.37万人、0.93万亩农田。
三、同意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四、基本同意采用以格宾笼护脚为主的复合式生态堤型方案。
五、基本同意治导线沿现状河岸布置,在不缩窄现状河宽的基础上,根据防洪要求、占地及工程量等综合分析后确定的堤距;基本同意治理河段设计水面线的推算成果;基本同意排涝规划分区及成果。施工总工期按8个月控制。
六、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应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七、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八、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评审意见,按2021年1月份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786.86万元,概算总投资中不包括移民和工程永久占地投资,该部分资金由弥渡县配套解决。弥渡县应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苴力河九股箐段综合治理。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评审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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