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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应急局

大理州应急管理局对在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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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至2日,大理州应急管理局组织由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区在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指导。

     检查组实地踏勘了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索坪服务区上行线加油站和下行线加油站、云南南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拥翠服务区上行线加油站和下行线加油站等4个加油站在规划、选址和建设等方面的推进情况,并就在建加油站审批和建设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查组强调,加油站新建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加油站建设项目在立项、核准以及审查、审批等环节的前期工作。   

    检查组要求,加油站业主单位要做好牵头抓总,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建设、施工安装、监理和安全评价等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加油站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加油站建设和施工安装等单位要合理确定工期,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严禁赶工期、赶进度,严防加油站建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检查组要求,加油站业主单位要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关,严格做好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等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要求。要加强与商务等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建”,严防“先天不足”。要以宣贯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现场管理力度,强化加油站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和现场值班值守,确保遇有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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