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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水务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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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起草有关水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全州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州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州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除洱海)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王利伟    主持州水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工青妇、老干、干部教育、综治维稳、新闻宣传、挂钩帮扶、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河道治理、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土保持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应急管理、苍山保护与开发、“三清洁”、洱海流域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分管党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土保持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农村饮水安全、水利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法规、水政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乡村振兴、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水价改革、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等工作。

分管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政水资源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沛聪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河(湖)长制、水源工程建设管理、水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水利建设市场管理、水利工程招投标、水利行业协会、水利学会等工作。

分管州河长办、建设运行监督管理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党组成员  环振洪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州水勘院党委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副局长  李红宇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规划计划、资产财务、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服务、机关制度建设、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招商引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科、政务中心水务窗口、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督查专员  茶学伟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联系洱海流域保护及治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内设科室

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资产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大理州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运行监督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大理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党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四、下属事业单位

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大理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大理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五、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龙山办公区大理州水务局

六、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3月1日至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11月1日至下一年2月28日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9339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9341

应急值班电话:0872-2319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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