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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应急局

大理州应急管理局督导检查剑川县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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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大理州应急管理局局长何健雄率分管领导、州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和相关科室对剑川县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该县应急管理局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全程参与。

期间,督导组先后听取马登镇和老君山镇、该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企业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督导检查了华新水泥(剑川)股份有限公司、鹤剑兰高速路建设指挥部等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实地察看了非煤矿山、尾矿库、剑川县双隆矿业有限公司、剑川马登矿冶选厂、剑川有色金属冶炼厂等企业。

督导检查认为,剑川县委、县政府和相关乡镇、企业高度重视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健全、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值得高度肯定。

督导检查组强调,今年以来,灾害性天气逐渐增多,极易诱发暴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之县域内灾害隐患点多、范围广,防治任务十分艰巨,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全力做好防汛度汛各项工作。各乡镇和部相关门要加强对各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针对不同情况,落实好汛期应急、防御、避险等措施;二是要全力开展隐患整治。要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踏勘调查,尽快提出防治整改意见;三是要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实时掌握天气动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监测预警,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抓实应急救援准备,抓实相关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四是全力做好沟通协调。剑川县应急局要加强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对接,进一步摸清已停产的相关企业的底数,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安全监管不断线、无缝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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