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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34295063X/2021-00508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25日作出的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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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0〕14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25日我局对1个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2-2316705  传真:0872-2316705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671000

相关附件:

1.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公众参与说明

3.告知承诺书

4.大环审〔2021〕18号-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永平畜牧杉阳阿海寨育肥场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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