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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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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重大政策、战略研究;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认定或核准并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各地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并监督各地做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售)、复核、退出等工作;指导并监督各地做好租赁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

(三)负责拟定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列级及保护规划、保护详细规划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热力、生活垃圾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防汛排涝;指导监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园林景观提升、增绿提质工作。

(五)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负责乡镇和村庄的垃圾治理;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建设、修缮、利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设计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班子成员

谢  莉  党组书记  主持中共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全面工作。

李文荣  局    长  主持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全面工作。

    木杏云  副 局 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事、群团组织、人才、教育培训、老干部、民族团结进步、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城市设计、城乡景观风貌管控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事老干科(党建办公室)、系统工会、名城与传统村落科、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周国鸿  副 局 长 负责住建行业“两污”治理、城镇供水、节水型城市创建、河长制、洱海流域环湖截污治污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西洱河四级坝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推长办”交办住建行业整改工作、局派驻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两污”治理办公室。

    陈永志  副 局 长  负责日常行政、财务、综合统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业法制、信访、综治维稳、房地产、物业管理、行业经济运行管理、城镇住房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定点帮扶等工作。负责州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总经济师、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局驻村工作队
    联系州房地产业协会、州物业管理协会
    
    伽正叁 副负责市建设、行业城镇化发展、城市体检、园林城市创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执法、燃气安全管理、建筑业、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房屋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和管理、重点项目技术指导反恐怖、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州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理州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总工程师、城市建设与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州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
    联系州建筑业协会、州燃气协会州商品混凝土协会

    杨迎军  督查专员负责村镇建设、抗震防震、防灾减灾后恢复重建、行业扶贫、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和技术、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双碳等工作。负责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村镇建设科(抗震防震科)、科技技术科、州城乡建设技术中心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老干科(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名城与传统村落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与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抗震防震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两污”治理办公室、科技技术科,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下设大理白族自治州城乡建设技术中心、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大理白族自治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3个事业单位。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6690、0872-2316659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6659、0872-2316662

应急值班电话:0872-2316659、0872-231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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