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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 来源: 大理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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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单位制定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1.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文件解读;

3.法定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公示公告、监督督察、行政执法、财政信息(预算、决算公开)、回应关切、管理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产品质量

4.试点领域信息:包括食药安全

5.服务包括政务服务、权责清单、营商环境、办事指南、证明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

6.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以大理州政府网站(www.dali.gov.cn)公开和窗口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为主,视情况还会采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工作年鉴、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和“大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其它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邮件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科。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方式:电话、传真、邮寄信件、电邮或现场。 

办公地址:大理市开发区龙山行政办公区。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

工作日: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

联系电话:0872-2319037;传真号码:0872-2319058;

电子邮件:dlscjdj@dali.gov.cn;邮政编码:67100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填写《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或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州级政府部门—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指引版块下载电子版本《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选择下述6种方式提出:

1.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www.dali.gov.cn/dlrmzf/c101638/ysqgk.shtml

2.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885dbdeb-ba7e-465b-a06a-3539a0ab5a5f

3. 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部门办公室。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4. 电子政务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邮箱dlscjdj@dali.gov.cn至本部门办公室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科,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5. 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部门办公室,传真号码0872-2319058。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6. 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科,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申请受理单位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部门代为填写。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送的《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部门征求第三方和其他部门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过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文件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科负责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大理市开发区龙山行政办公区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0872—2319037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9055

邮箱:dlscjdj@dali.gov.cn。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申请地址:http://www.dali.gov.cn/dlrmzf/c101638/ysqgk.shtml

(二)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大理市开发区龙山行政办公区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0872—2319057,0872—2319058(传真)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9055(传真)

邮箱:dlscjdj@dali.gov.cn;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机构: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72—2319386

地址:大理市开发区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场监督管理局1楼

邮编:671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政府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信息最新确认时间: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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