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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第三季度涉旅典型案件行政处罚(交通部门)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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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交通运政管理所依法查处和春龙非法营运案

案件情况:20210722日,和春龙驾驶云PUC078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在丽江市接了7名游客行程是大理、丽江;经调查查明:和春龙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和春龙出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处罚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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