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交通运政管理所依法查处和春龙非法营运案
案件情况:2021年07月22日,和春龙驾驶云PUC078号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在丽江市接了7名游客行程是大理、丽江;经调查查明:和春龙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和春龙作出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处罚时间: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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