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文件及其他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毒死蜱、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等,公告不合格样品14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弥渡西街农贸市场罗美兰经营的菠菜,毒死蜱超标;新紫姜,铅(以Pb计)超标。
2.漾濞大昌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姜,铅(以Pb计)超标。
3.弥渡县苴力综合农贸市场黄文中经营的新黄姜、新紫姜共2批次,铅(以Pb计)超标。
4.弥渡县寅街农贸市场师文卫经营的新紫姜,铅(以Pb计)超标。
5.云南乐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满江分公司经营的老姜,铅(以Pb计)超标。
6.云南天晖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经营的绿豆芽、细豆芽、黄豆芽共3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
7.大理市铭生章州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黄豆芽共2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
8.大理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下关滇纺市场经营的绿豆芽共2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
对弥渡西街农贸市场罗美兰、漾濞大昌盛商贸有限公司 、弥渡县苴力综合农贸市场黄文中、弥渡县寅街农贸市场师文卫、云南乐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满江分公司、云南天晖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市铭生章州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下关滇纺市场等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11月29日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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