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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647B/2021-00028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司法局

大理州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情况的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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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业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业务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推动我州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以及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和重点监管方案的通知》(云司通〔202115号)要求,制定了《大理州司法局2021法律援助业务人员政治轮训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的通知》,并及时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实体评查时间安排在118日至1111日,参与评查人员共66人(包括8名律师),评查州局本级和12个县市法律援助机构,每个机构各30个案件,共评查379件案件,其中民事193件,刑事183件,非诉(公证)3件。

评查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的优秀案件280件,得分在70分到90分之间的良好案件94件,得分在60分到70分之间的合格案件4件,不合格案件1件。

从评查结果来看,各法援机构能够按照规定实施法律援助,对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能及时受理,及时指派,审批材料签收手续齐全。承办人员能够认真提出代理(辩护)意见,在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卷宗归档方面,各法援机构能按规定进行分类整理,按一卷一号原则将审批卷和承办卷合并立卷归档。卷内文书材料能按要求收集齐全,排列有序,卷面整洁,装订整齐。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案件存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或辩护协议书没有当事人或律师事务所的签章及落款日期;有的会见笔录、谈话笔录未涉及案件事实定性及证据等关键内容;个别案件阅卷笔录痕迹资料不规范,存在阅卷笔录过于简单的情况;庭审笔录未能体现控辩双方主要的辩论观点,代理词或辩护词书写不规范,结案报告内容不全、案件承办小结未填写或填写不全面;部分案件归档整理不规范,归档标准不统一,卷面及材料内容填写不够规范整洁;个别法援机构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兑现补贴。

三、改进措施

(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各法援机构认真梳理并执行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及经费的使用、办案补贴的核准和发放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

(二)致力于案件数量质量双提高。要注重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目标,并全面追求服务质量。各法援机构要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业务管理,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并细化,做实各项监管措施,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加强从受理指派到结案归档的办案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将庭审旁听、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电话回访等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重点加强对刑事案件承办人会见、阅卷、辩护意见等履职情况的监管。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法援机构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素质建设,保持法律援助队伍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技巧、业务能力。

法律援助工作是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社会和谐发展的使命要求,大理州各法援机构将进一步认清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加强案件质量监管,为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提升贡献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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