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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31号建议的答复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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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21031号建议的答复

和亚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公立医院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五项制度为重点任务的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推进。新医改10年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期间,经过各级卫生健康系统的不懈努力,到2020年末,全州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的74.92岁提高到76.56岁,提高了1.64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9.79/10万下降至15.24/10万、婴儿死亡率由9‰下降至4.04‰,分别降幅22.99%和55.11%,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四类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下降到14.47%;医疗卫生资源得到极大的扩充,大理、祥云2个县市综合医院成功晋升三级医院,全州12县市中医医院全部实现全覆盖,卫生人员总数从2.21万人加至3.37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从1.56人、1.8人增加至2.86人和3.68人,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地方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5.56%,取消了实行60多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政策,个人卫生支出占比有了明显下降。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始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健康关切。

您在《关于加强对公立医院发展的建议》中提出,一是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强化行业监管,引导医院规范发展;二是增加对医院财政基本补助力度。您的建议确实提得非常好、很有针对性,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强化行业监管和增加政府投入也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关于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强化行业监管,引导医院规范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绩效考核方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国家和省历年都把对各级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列入深化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大理州于2015年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6年列为全国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系试点城市,自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改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开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了《大理州关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评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卫发〔2017〕223号)。从2017年起,由州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州财政局和人社局对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发展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立项、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医院院长的主要依据。各县市也参照州级制定了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绩效考核。

二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安排部署,从2019年起,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分期分批由国家组织实施,各省统一考核。我州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和州第二人民医院3家公立医院按国家要求参加了2019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县级24家公立医院参加了2020年度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同时,州卫生健康委每年将财政专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和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对委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领导薪酬核定的主要测算依据。

三是认真贯彻《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19〕35号),落实“两个允许”,改革完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和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根据医疗机构年度收支结余和考核结果,统筹我州事业单位收入水平,申报核定了5家州级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度绩效工资总量。从2021年起,进一步规范建立州级公立医疗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目前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的《大理州进一步完善州属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建议,待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强化行业监管方面。卫生行业监管是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最主要的职能职责,州卫生健康委历来高度重视,不断改革完善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提高监管能力,发挥监管作用,提升工作效能,引导卫生健康行业规范、有序、平稳发展。

1.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一是制定了《大理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大理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大理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我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二是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卫生与公安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平安医院建设,与市场监管在医疗广告常态化审查监管、联合双随机抽查,与医保和市场监管在医疗机构监管,与教育体育在学校卫生监管,与发改在信用监管,与文旅在公共场所监管,与应急管理在职业病防治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综合监管工作效能。

2.依法开展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一是不断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监管。二是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的监管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四是依法进行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中医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五是持续加强药品监测和监督管理。六是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3.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纳入州县综合治理,州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与同级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将打击非法行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全州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有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4.着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治。二是加强血液安全监管。三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四是积极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五是加强精神卫生监管。六是严格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七是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八是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九是严格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

5.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二是制定了《大理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我州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加大对公立医院巡查和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力度,严肃执业纪律。

二、关于增加对医院财政基本补助力度的建议

(一)加大财力投入,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近年来,全州卫生投入与资源配置显著增强。一是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十三五”期间全州卫生健康类财政支出从2016年的31.25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50.7亿元,年均增幅12.9%,医疗卫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每年均达10%以上。二是不断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从2016年3.7亿元提高到2020年10.7亿元,年均增幅30.6%。为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

(二)健全投入机制,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以投入促改革、以投入换机制”的思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补偿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认真落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从2015年起,对纳入改革的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811”的补偿机制予以弥补。州级和各县市陆续出台了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偿办法,明确取消药品加成的10%,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同级财政予以补齐;人员经费补助按现行财政补助政策进行补助;对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项目、指令性工作任务和部分专科医院等给予政策性补助。“十三五”期间,全州各级财政共计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6亿元,州财政每年将应由政府承担州级城市公立医院的10%补偿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三)深入调研分析,改革完善医院财政体制。州委、州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医疗机构的财政保障体制,今年3月份,州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要求有关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财政保障等有关情况开展调研、拟定方案。为此,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对州人民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等州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财政补助、业务收支、绩效薪酬等医院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各医疗机构之间确实存在财政补助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重点分析了州人民医院近四年来连续发生亏损情况和原因,提出了包括调整完善州人民医院的财政供给体制等意见建议已报请州委、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大理州人民医院财政供给方式的通知》(大财社〔2021〕75号),将州人民医院的财政供给方式调整为:一是定额补助基公卫人员基数293万元;二是全额补助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三是按35%的差额比例补助除基公卫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国家统一政策的奖励性绩效)、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财政供给方式调整后,州人民医院的财政补助水平将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2021年较上年增补2380万元,目前正按程序办理拨款手续),能够实现业务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医疗事业发展、债务还本付息、逐年消化亏损留下一定的空间,医院可步入良性运转。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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