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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19877400/2021-00060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医保局

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是否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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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办2015〕59号)第十一条规定,两类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一是达到退休年龄时,以前曾经参加职工医保并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在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并补缴保费后办理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二是超过退休年龄的,若以前曾参加过职工医保并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在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并补缴保费后办理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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