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政府令第200号)等有关规定,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大理州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在州医疗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了大理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对《大理州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由
拟对大理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二)听证时间
2021年4月30日下午。
(三)听证地点
州医疗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
(四)听证会主持人
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燕。
(五)听证人
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燕,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敏,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胡晓丽。
(六)听证会参加人共25名,实到会24名,1名请假,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1名;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4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4名;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4名,实到会3名;州人大代表1名、州政协委员1名。
二、大理州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范围
全州行政辖区内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省管和州、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计中心)、血防、皮防、地病所(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级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康复中心、门诊部、医务室等医疗机构。
(二)价格调整原则
1.总量控制、优化调整。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腾出的空间,并结合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情况,通过选择各学科具有代表性、价格矛盾较突出、改革呼声较高、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注射、手术、中医服务、精神类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实施价格调整,实现全州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增减总量保持基本平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更加合理。
2.分级定价,体现差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区分手术难易程度和风险程序,适度拉开各等级手术治疗类项目的价格调整幅度,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促进分级诊疗。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比价关系,促进分级诊疗。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一州一策”,即全州同一级别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同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3.服务群众、注重实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总体不增加群众费用负担,医疗机构良性发展,医保基金安全可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4.综合配套,政策联动。价格调整同医保支付、财政支持、医疗行为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确保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顺利开展。
(三)价格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共172项,占全省医疗机构目前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5411项)的3.2%,提高诊查、护理、化验、检查、治疗、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129项,其中提高诊查类6项,综合上调幅度135%;提高护理类2项,综合上调幅度35%;提高化验类2项,综合上调幅度200%;提高检查类5项,综合上调幅度37%;提高治疗类70项,综合上调幅度37%;提高手术类44项,综合上调幅度37%。一类价上调的有78项,未作调整的有51项;二类价上调的有90项,未作调整的有11项,其他28项进行了下调;三类价的129项均进行了上调,既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促进分级诊疗,也进一步理顺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上调的129项项目涉及颅内血肿清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胆囊切除术、骨骼肌软组织肿瘤切除术、新生儿护理、妇科手术等。
降低检查、放射、治疗、化验4个大项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43项,其中检查类调减5项,综合下调幅度12%;放射类调减6项,综合下调幅度6%;治疗类调减2项,综合下调幅度1%;化验类调减30项,综合下调幅度14%。涉及彩色多普勒泌尿系及妇科超声检查、磁共振波谱成象(MRSI)、骨密度测定、尿壬辰试验(酶免法、金标法)、尿液分析、螺旋CT扫描(64排以下)、心脏常规彩色多普勒超声等。
三、听证会参加人对大理州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的主要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采取有升有降的方法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效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保按政策规定报销,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本次听证方案调价依据充分,科学合理,成本调查数据详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有升有降,适应当前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对本次听证方案表示完全赞同,希望尽快落地实施。少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对本次听证方案表示基本赞同。
听证会参加人还对此次听证方案和医院改善管理等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保按政策规定报销。
(二)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完善价格公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按国家、省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内涵开展医疗服务,做到保质保量。
(三)建议提高改革效益,建立改革后绩效目标考核评估监测机制和监管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四)建议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内控管理,把好质量关为前提,逐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尽快落地。建议研究实行DRGS付费后的相关问题。
(五)建议完善配套措施,加大特困、农村人口的医保支付力度,继续降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其他说明
会上,听证人总结提出: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进行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形成听证报告,将听证报告、听证笔录一并提交州医疗保障局,建议州医疗保障局采纳听证会参加人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调价方案、听证报告,并将修改完善的调价方案、听证报告按程序上报州人民政府。
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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