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州社保局: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2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人社转〔2021〕38号)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23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