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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524A/2021-00593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大理白族自治州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4004号提案的答复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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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大理白族自治州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4004号提案的答复

刘朝芹、沈丽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大理地区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止2020年底,大理州户籍总人口364.3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58.29万人,占比16%。目前,我州共有医养结合机构8家,床位1512张。但由于医养结合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设施薄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等原因,我州医养结合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医养结合工作,进一步推进大理地区医养结合产业发展。

一、不断加大医养结合机构政策扶持力度

我州连续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补助力度。一是落实建设补贴。对符合要求的社会力量自建产权用房兴办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10000元每床的建设补助,对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2000元补助;对租赁用房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5000元每床的建设补助,对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1000元补助。二是落实运营补贴。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办法(试行)》,以机构收住能力完好老年人,按照每床每月50元予以资助为基准,根据运营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数、老人身体情况、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能力、机构等级等情况,对应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针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更多倾斜,对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分支机构的,根据内设护理站、医务室、卫生所的,在享受床位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每床每月增加30元予以资助;对于设置护理院或者门诊部的,在享受床位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资助。同时根据机构内收住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老人情况,分别给予每床每月50元、70元、100元和150元的资助,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积极性,2020年全州共兑付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250万元,2021年运营补贴正处机构申报阶段。三是自2018年起,我州为运营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其中对公办养老机构政府100%补贴,社会力量兴办、运营养老机构实行政府补助80%,机构自付20%的优惠政策。通过政府支持,降低了医养机构的运营风险。2018年至今,运营养老机构参保都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支持养老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改造工程。针对现有养老机构失能照护能力弱的情况,2020年我州投入366万元对22家养老机构进行护理型床位改造,购置护理型床位674张,并进行电梯、医务室配备等工作。2021年积极向省级申报护理型改造项目12个,项目同时加挂“xx县市失能老人照护中心”,将实现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全覆盖,确保有入住意愿的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100%入住,相关项目正在报批。二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改造工程。二是支持养老机构拓展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鼓励条件有限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对不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求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至少确定当地1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支持机构,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100%签约合作。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与同级别公立医院执行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

三、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功能

一是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增强老年病诊疗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范积极向行动不便、确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治疗、慢病随访、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出诊服务。二是做好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工作,落实老年人便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体验,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服务。三是认真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从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四个方面开展创建。到2021年底,全州6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底,全州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委各直属单位100%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四、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为规范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2021年和2022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目前各县市正在按照《云南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30条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和整改,6-8月,州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指导县市卫生健康局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五、发展壮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

一是人社部门深入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着力在引进高端人才、扶持培育本土人才和创新人才服务上下功夫。持续深化改革,促进人才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实施有力的基层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对于企业医养人才,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执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制度。二是我州搭建了大理大学、大理护理职业学院等6个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政府教育培养计划,利用财政补贴、福利彩票公益金、劳动就业补助资助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四年来培训养老护理人员1600多名,培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骨干和养老院院长76人。三是加强校地合作,州内3所院校均已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其中大理大学、大理护理职业学校开设了护理学专业,主要课程包括:老年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3所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为我州各级医疗单位、老年护理、养老院、健康服务中心等机构输送了大量高素质应用型护理人才,对推进全州医养结合等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薪酬保障,对在养老机构服务的工作人员,都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对持证的养老护理员给予更多薪酬。五是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待遇。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

六、加大健康养老宣传

每年的老年健康宣传周和敬老月系列活动,州卫生健康委及各县市都会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一是开展现场义诊及宣传活动。结合老年人特点,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主要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健康政策。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医养结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等相关政策。二是通过粘贴各类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宣传、电子屏宣传、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短信、微信推送信息等方式,实现送政策、送知识、送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做到了板报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手机上有图像。通过各类活动,不断强化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结合自身情况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倡导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老年健康生活。

七、积极探索学习长期护理保险

根据国家、省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安排部署,大理州现处于积极探索学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阶段,待国家和省级把大理州列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我州将积极响应。目前继续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的医疗待遇政策,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体中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切实减轻老年人的就医负担。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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