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大理州应急管理局配合大理州财政局将中央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震灾害)18968万元,下达漾濞县、大理市、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专项用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以及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并对资金使用作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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