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试点领域信息 / 公共文化服务
  • 索引号: 522111846/2021-0012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会在大理举办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12月8日至10日,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承办,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协办的2021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会在大理市举办。

文化和旅游部原副部长项兆伦出席开班仪式并为学员授课。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泽鹏,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薇出席开班仪式。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张碧伟主持会议。

大理州自2011年被原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紧紧围绕“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以整体宣传保护、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为抓手,开展“非遗+旅游”“非遗+产业”“非遗+扶贫”等各类特色活动。制定了《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了《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1年11月12日,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正式成立。目前,全州共有列入四级保护名录体系的代表性项目719项,共有代表性传承人2344人;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个、省级传承基地2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基地3个,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李泽鹏表示,此次培训对大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大理州将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举措、积极作为,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讲好大理非遗故事,促进文旅深度融合,为大理文化和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本次培训为期3天,培训课上,非遗专家从非遗的基本概念、传承人的研培计划、振兴传统工艺等方面展开论述,增强传承人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结合线下传承基地的实地考察、传承点的实地教学和传承人的经验交流,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传承活力。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云南省各州(市)非遗工作人员以及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33人参与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