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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 来源: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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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

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

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精神,最大限度发挥好大理历史文化、美丽山水、自然资源和区位交通优势,围绕大理州“十四五”规划及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的目标任务,培育世界级文旅产业,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实现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战略目标,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民族特色文化,推进历史文化资源合规化保护、合理化利用、活性化发展,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为全国典范、管理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立足“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围绕“风花雪月·自在大理”、“原乡慢生活、梦想宜居地”、“有一种生活叫大理”、“中国爱情最佳表白地”核心主题,对标一批国际国内重点旅游名城标准,建设一批新基础、打造一批新产品、培育一批新业态、探索一批新模式、彰显一批新成果,着力把大理建设成为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积极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构建以国内旅游循环为主、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文旅产业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走一条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将文旅产业发展全面融入绿色发展全过程,打通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关键路径,推动空间优化、低碳文旅、绿色消费。

——统筹协调,旅居共享。将大理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名城进行整体规划,持续加大城市治理并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旅居环境,增强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项目支撑,产业融合。坚持项目驱动,注重项目创新引领、梯次储备、内涵发展,增加有效供给。把文旅融合作为统筹产业发展的联动器,围绕主题叠加要素,大力推进“文旅”和“文旅”的产业融合发展。

——敢想敢干,优质发展。保持解放思想、敢想敢干的闯劲和冲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推出更贴近现代休闲生活需要的优质文旅产品。

(三)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的目标定位,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健全保护管理法规体系,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载体作用,提升资源品牌价值,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围绕国际旅游名城的城市规划、形象定位、公共服务、外部交通、产业配套、人口素质等支撑要素,以培育世界级文旅产业为重点,用三年时间推动全州文旅产业从空间布局上实现苍洱旅游单中心向全域多中心转变,从产品结构上实现传统观光型为主向支撑高品质旅游目的地新业态富集转变,从产业效益上实现单纯文旅经营收益向产业体系综合带动效益倍增转变,旅游接待规模与综合效益之间的关系比更加适宜,涉旅行业税收显著增长。到2023年,全州列级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数量力争达到35个以上,历史建筑名录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载体得到充分挖掘,“大理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推陈出新,文旅产业总收入力争达到1200亿元以上,文旅产业综合增加值占比力争提高1/3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编制

1.高质量编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2021年年底启动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规划期限至2035年的新一轮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分析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科学划定保护范围,落实规划矢量数据,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利用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力争2023年年底前完成大理、巍山、剑川、漾濞4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年底完成《大理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带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统筹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提供专项规划依据。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2.高水平编制国际旅游名城规划。邀请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团队,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大理州打造国际旅游名城规划,明确国际旅游名城建设的目标要求、基本路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完善城市“适旅性”功能配套,指导国际旅游名城建设,引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6月前

(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重点任务

1.健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法规体系。高质量完成《云南省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适时启动巍山、漾濞2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和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空间管控、文化传承、活化利用、精细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州级层面制定出台大理州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领域的管理措施。县级层面结合实际,针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象制定出台具体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2.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挖掘整理弘扬文化资源当中体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共同性元素;加大列级申报工作力度,促使更多资源条件好的古城、古镇、古村、古街申报为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充分挖掘红色资源,完善全州红色资源保护名录,系统谋划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思路,细化保护措施,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开展历史建筑全域普查,完善历史建筑名录,构建全域层次清晰、层级完备的国家、省、州、县(市)四级历史文化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剑川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打造我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带。进一步理清历史文化资源发展脉络、挖掘历史人文要素和自然特色景观,展现历史文化资源的生态底色,丰富大理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内涵,提升资源价值和含金量。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3.加强历史文化资源风貌保护。准确定位历史文化资源风貌特色,明确管控措施和具体要求,按照“整体保护、积极保护、严格保护”原则,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整体格局、街巷肌理和空间尺度以及山水林田园湖等自然环境要素,开展风貌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资源特色风貌。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快历史文化资源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文化资源互联互通;加快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整体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强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通过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增强游客的满意度和居民的获得感,为国际旅游名城建设打造高品质的资源载体。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推进历史文化名城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城市大脑”,推进以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旅游、智慧创新四大体系为主体的历史文化名城智慧化建设。逐步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数字测绘和三维建模等基础性工作,固化历史街区风貌和历史建筑现状。加快大数据分析、人脸识别、应急广播、智慧急救、智慧消防等系统建设,提升历史文化资源应急防控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按照“互联网旅游服务”的理念,加快推进智慧厕所、智慧停车、智慧导游等智慧项目建设,提升旅游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监测管理水平、应急防控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有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理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理顺县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统筹履行好辖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行业管理职责,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消防、公安、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各县(市)要针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具体的资源对象,明确承担其保护管理职责的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细化落实属地保护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州委编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历史文化资源体检评估工作,逐步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工作机制。在名城、名镇合理划分管理网格,对保护名录、风貌特色、市政景观、经营业态等要素实施全方位的精细管理,提升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按照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要求对建设项目严格审查审批和监管,发现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查处,避免对历史文化资源造成影响和破坏。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加强名城(镇、村、街)灾害防控及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制定完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保护规划防灾要求,明确防灾重点,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灾害防控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消防安全建设,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防控措施,切实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引导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化利用。鼓励历史建筑在建筑外观、风貌、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以功能调整、设施优化、内部环境提升等方式,发挥历史建筑的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游览、公益办公等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加强与大型企业对接联系,促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管理和活化利用的政企合作,依托企业的资金、运营管理优势,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体检策划项目、活化利用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促进资源活化利用。推进名城示范带建设,打造以巍山、大理、剑川三个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的三大历史文化资源品牌圈层。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集中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保护利用示范村;推进茶马古道大理段项目建设,优先实施龙首关至龙尾关示范段建设,展现茶马古道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扩大历史文化资源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11.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活性化发展。以历史文化资源为载体,立足区域内自然资源、产业资源等资源优势,以区域交通、生态绿廊、文化旅游路线为串联,打破行政辖区限制,形成“点——线——”展示利用新格局,实现区域整体性联动发展。推进名城(镇、村)、传统村落产业化建设,引导居民(村民)多种形式参与符合传统特色的发展项目,促进居民(村民)就业和增收,实现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深入挖掘苍山会盟、南诏德化碑、六诏合一、茶马古道、南方丝绸之路等历史文化内涵,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促进全州历史文化资源与“文、商、旅”深度融合发展,实现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有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提升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水平,巩固完善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促进广泛利用和交流合作。积极创建全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立文物保护数据库,积极推进文物保护性修缮和文物平安工作,加快发掘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历史文化遗存,推进太和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理国家长征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建设一批集展示、瞻仰、纪念、宣传、教育为一体的博物馆和陈列馆,集中展示我州优秀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文化;紧扣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主题,有效发挥红色文化的教育功能,实现红色旅游与教育的融合。以党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为主要载体,通过政府组织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和市场高效运作,着力提升红色旅游品质,放大红色旅游新效应,推动全州生态、文化、休闲旅游发展。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委党史研究室、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商务局、州地方志办;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13.营造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多措并举做好历史文化资源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展示交流平台,展示我州优秀的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文化。结合节日等时间节点,举办一系列以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历史文化知识进社区、进学校以及社区宣传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扩大历史文化资源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国际旅游名城建设重点任务

1.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丽大理”示范样板

1)“漫步苍洱”世界级康旅品牌建设

一是加快环洱海生态廊道建设。加快129公里环洱海生态廊道后续建设,在确保环洱海生态廊道有效发挥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和改善洱海水质、构建健康湖泊生态系统、提高洱海生物多样性和洱海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功能的前提下,按照“生态旅游”模式,建设一批最美驿站、美术馆群落。重点打造目的地婚礼、旅拍、体育赛事、艺术展示、生态研学等产品业态,提升旅游和经济开发价值。通过艺术赋能和功能赋能放大生态价值,积极构建生态宜居的生活空间,共享洱海保护治理成果。牵头单位:州洱管局;责任单位:大理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二是加快环苍山国家步道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在严格自然保护区管控和自然生态保护前提下,结合防火通道建设,启动环苍山国家步道规划建设工作,串连苍山自然生态、文化休闲、乡村旅游、户外运动资源,合理配套休息站、露营地、救援站等基础服务设施,将环苍山国家步道打造成为“纵横云南”步道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步道体系的示范标准。围绕无量山、鸡足山、博南山、马耳山、老君山,打造多条特色国家步道,积极拓展国家步道范围,形成“全域步行体验”新模式。牵头单位: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大理市、漾濞县、永平县、南涧县、宾川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三是加快千年茶马古道恢复建设。立足大理全境均属“茶马古道”滇藏线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启动茶马古道恢复重建和沿线资源开发。优先打造龙首关至龙尾关42公里千年茶马古道示范段,加速凤阳邑段、弘圣寺一塔区域生态人文长廊建设,结合苍洱城市带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沿线历史古道风貌恢复、沿线景观质量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加快龙尾关千年茶马古道示范段、茶博院项目建设,在龙首关至龙尾关千年茶马古道示范段建设项目基础上,向南拓展到巍山、祥云、弥渡、南涧,向北拓展到洱源、剑川、鹤庆,向西拓展到漾濞、永平。以千年茶马古道为“媒”,将全州文化遗产资源串连起来,对全州境内的茶马古道遗迹和文化资源进行整体保护、分段开发,探索具有协调性和差异性的子项目及新产品开发,丰富茶马古道的文化内涵和表现形式。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四是加快“十八廊”绿廊体系建设。结合苍山十八溪流经溪谷区域,以水源保护和环境整治为基础,策划打造“一道一特色,一处一风景”的生态绿廊,横向串联苍山步道、茶马古道、洱海生态廊道以及沿线村镇区域,构建起“漫步苍洱”网络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大理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2)城市功能优化工程。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大(理)祥(云)巍(山)一体化发展。对标国内外一线国际旅游名城标准,把大理市建成美丽湖区、公园城市,把祥云县建成产业中心城市,把巍山县打造成山水田园的文创科教新城。从城市名片、标识体系、服务品质入手推进城市形象国际化;从城市定位、城市景观、设施配套入手推进城市功能“适旅化”建设。依托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美丽湖区、公园城市建设,形成与洱海高水平保护相协调、凸现文旅产业助力一二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林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关巍新片区建设指挥部;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3)“厕所革命”建设工程。突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重点环节,利用好智慧革新和绿色环保等手段,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确保建得起、找得到、管得好,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目标。到2023年,新建改建120座以上A级旅游厕所;全州4A级以上景区、高速公路、重要旅游服务区域的旅游厕所达3A级标准;3A级景区、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交通客运站(点)和大型旅游娱乐、购物、餐饮经营场所旅游厕所达2A级以上标准;2A级以下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厕所达A级以上标准,旅游厕所的建设管理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水平。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2.推进转型融合、品牌富集的“艺术大理”示范样板

1)“艺术之城”形象打造工程。以文旅融合、品牌培育为突破点,强化文化功能,整合大理古城、天龙八部影视城等资源及苍山洱海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打造天然摄影棚和影视外景基地;依托关巍新片区,筹建电影学院、影视基地。建设环洱海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项目。加快双廊艺术交流中心、大理书院、华纺1958、伙山美术馆等项目建设,谋划推进“大理艺术中心”文化基础设施类项目。培育壮大鹤庆银器、剑川木雕、扎染等文化产业园。以大理古城、双廊、凤羽、沙溪和众多的特色民俗等文艺圈聚集区为基地,通过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让更多的文化名家、文化人才聚集大理,使大理成为文青部落、创作天堂、文艺之家,成为大滇西旅游环线上的文化艺术高地。依托大理文旅IP,深入挖掘民族文化,持续策划推出一批具有大理文化特色的文艺精品和庭院式、沉浸式的旅游演艺类节目,巩固提升民族音乐剧《阿鹏找金花》、派对式戏剧《幻境2099》等旅游演艺项目的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2)节庆赛事活动工程。推进“旅游节庆、旅游体育”模式,加快文旅与节庆、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引进和培育国际国内一线体育品牌赛事,打造大理“春、夏、秋、冬”为主题季节性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中国舞蹈节——大理舞蹈季、大理国际影会、大理国际乡村音乐周、大理国际音乐节、大理国际诗歌会等一批具有大理辨识度的城市文化品牌。谋划举办好中国环境舞蹈展——大理舞蹈季、火把节艺术周、大理乡村国际电影周、苍洱之恋·最美和声赛歌会、国际马拉松、国际环洱海自行车、山地自行车、滑翔伞、摩旅文化等文体赛事活动。提升大理三月街、大理国际影会、巍山中华彝族祭祖节暨小吃节等传统节会影响力,扩大大理知名度、美誉度。以建设文旅IP网红地标、引进顶级流量的电竞时尚IP赛事落地大理为突破口,不断扩大“风花雪月·自在大理”、“有一种生活叫大理”等IP形象品牌影响力。持续与腾讯等科技公司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以“天龙八部”等文创主题为主,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打造文旅新增长极。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3)文旅品牌矩阵提升工程。把握市场需求导向,以文旅融合、业态更迭、品牌培育为重点,引导培育国内有影响力的“最佳爱情表白地”、“目的地婚礼”、“西部影都”、“户外圣地”、“摄影天堂”、“康养之都”、“艺术之城”、“大理美食”、“大理好礼”等文旅业态的品牌新矩阵,同步构建支撑品牌的婚礼旅拍、影视拍摄、体育赛事、极限运动、温泉休疗、康养度假等产业体系,尽快走出“业态老、产品少”的发展困局。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研学产品引导工程。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等11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围绕乡土乡情、民族文化、洱海环保等研学主题,依托州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遗迹、博物馆以及扎染、银器、木雕、甲马、白族刺绣、三道茶、泥塑、黑陶等非遗制作实践场所,打造“七彩云南·文脉之旅”非遗主题旅游产品。建立政府、学校、家庭、旅行社共同参与的研学教育和出行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一批“基地学校”、“基地旅行团”、“基地企业团建”安全适学的研学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重大项目招商推进工程。研究制定文旅产业激励措施,制定更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国内外大型投资集团、金融机构参与州内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批规模大、带动强、支撑好的重大文旅项目落地,构建起支撑文旅产业转型的“四梁八柱”,切实推进州规划馆、国际展览馆、国际会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普德赋云南大理国际度假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3.打造消费升级、智慧赋能的“创意大理”示范样板

1)文创产品创意提升工程。充分挖掘大理受众广泛的文化主题,通过创新的方式进行再解读再创造。立足市场、融入文化,走进景区、深入乡村,走进博物馆、探究地方志,讲好大理文化创意产品故事,实现与消费者的正向互动,创造产品价值交换的正向循环体系。依托大理丰富的非遗资源,加大对文创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集约化发展、产业化培植,做大做强非遗产业和企业,构建“金木土石布”五位一体民族民间传统工艺品产业发展体系,提高文创产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以市场需求和时尚实用为导向,引入现代生产技术、物流技术、营销方式,鼓励研发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技术含量高、携带方便的文创旅游商品,重视文创旅游商品的IP运营和宣传营销。定期举办“旅游商品文创大赛”,建立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载体,打造一批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区、产业特色小镇。依托绿色食品牌建设,通过旅游的平台和渠道,加快实现绿色食品到文旅创意商品的转化,大力助推绿色食品的现代化生产流通和销售。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2)美食文化品牌推广工程。提升大理美食文化和品牌内涵,加强大理大关邑、南五里桥、大展屯、小关邑美食街及巍山小吃街、永平黄焖鸡美食街等各县(市)美食街区建设和提档升级,推出大理美食城、最火深夜食堂等打卡地,开发生物多样性食材系列,推出风花雪月宴以及巍山南诏御宴、弥渡小河淌水豆腐宴、南涧跳菜无量盛宴、永平黄焖鸡宴、漾濞核桃宴等“一地一风味、一县一桌席”地方特色餐饮宴席,打造“风花雪月”菜系,推出大理“风花雪月”美食文化品牌体系。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3)“游云南”智慧赋能工程。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继续完善涉旅智慧需求场景建设,深化在智慧导览、智慧入住、智慧出行、预约景点、扫码识景、刷脸入园、一键投诉、一键退换货等方面的运用,推动全州A级景区全面智慧化、智能化。借助全州5G技术应用、区块链、“苍洱云”等数字经济新基建项目不断布局落地,加快实现核心城区、特色小镇、重点景区5G全覆盖,加速提升新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数字经济办、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4)智慧文旅亮点工程。跟踪前沿科技运用,持续采用智能化新技术手段,推进智慧文旅建设。加快推进无人驾驶车辆商业运行,打造通信感知“一张网”、公众服务“一脸通”、智慧管理“一张图”和数据资产“一个池”的环洱海生态廊道智慧标杆项目。以大理国际大酒店成为西南首家未来酒店为契机,不断提升阿里智慧酒店“菲住布渴”品牌内涵。以裸眼3D视觉呈现、网络接触新模式,开展博物馆、图书馆数字化场馆运用建设。持续实施大理古城、三塔夜间光影秀等智慧夜景工程。建设大理文旅资源数字化孪生平台,实现对景区、非遗、文物等项目要件资源的集中管理。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数字经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5)智慧交通建设工程。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通行管理数字化建设,构建一张智慧交通信息感知交互网和一个智慧交通大数据平台,优先实现对重点路段交通状态可视、可测、可控的实时智能感知,完善公众出行服务信息发布系统。注重加大机场、火车站、公交车站、自驾停车场等重要交通节点间的基础设施关联性建设,实现多种交通方式“智慧接驳”和“无缝换乘”,加快推进大理城市智能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和各县(市)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在大理市中心城区建设智慧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实现对主干道红绿灯、公共停车位动态智能调度,达到“国内领先、西南一流”水平,让智慧交通融入群众生活。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警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数字经济办;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6)文旅消费活动引导工程。依托大理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示范城市工作,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激励”的模式,出台刺激文旅消费惠民政策,鼓励各涉旅要素企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族节庆、月末季、周末季发放文旅消费券,实施优惠折扣,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举办多形式多层级文旅消费体验季,繁荣城市夜间消费,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培育一批餐饮、娱乐、购物、文化多业态消费集聚区。鼓励发行文旅消费联名银行卡,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加大旅游年票发行力度,推出更多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大理银保监分局、人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州市场监管局、州总工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消费主题街区建设工程。放大国家级文旅消费城市试点效应,推进城市CBD、核心购物商圈、城市步行街布局。主题化打造大理云免跨境国际购物中心、大理古城复兴路旅游休闲街区、泰业广场、爱琴海主题购物公园、“风情西洱河”、“浪漫滨海路”、“南国不夜城”、双廊民族文化街、喜洲古镇、巍山南诏古街、鹤庆新华村等旅游、休闲、购物集聚区。引导建设一批具有时尚文化元素、民族文化风情,且被市场客群所认可的城市商圈主题街区,提升各商业圈层的品质化、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4.推进连接国际、合作交流的“开放大理”示范样板

1)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加快国际化旅游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州内县域间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铁路枢纽扩能改造、大理新高铁站项目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大瑞铁路建设,加快楚大高速复线、大漾云、鹤剑兰、大南、南景、宾南、宾鹤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大攀高铁、昆大丽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围绕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交通枢纽,提升连接主要旅游城镇、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道路通达条件,按照年吞吐量500万人次实施大理机场改扩建,谋划通用机场建设。积极优化航线,加大重点航线、国内航线、省内环飞等航线开通运营。到2023年,稳定运营33条以上国内航线,开通3条以上国际航线,大理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240万人次。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2)自驾风景廊道建设工程。结合大滇西旅游环线和省级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的布局走向,以“美丽公路”、汽车营地等自驾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精心规划布局,推动建设大香盐风景廊道(西藏方向)、茶马风情廊道(版纳方向)、博南文化廊道(腾冲方向)、澜沧江沿江风景廊道(兰坪方向)和苍洱漫游风景廊道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规划打造一批旅游汽车营地、观景平台、应急救援、汽车租赁网点、行李管家服务等自驾配套项目。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3)旅游标识体系补盲工程。加强重点交通入口、机场车站、旅游重点县(市)的旅游咨询服务网点建设,规范使用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多语种指示标识,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整治重点旅游交通道路沿线标识广告化、碎片化倾向,对全州道路特别是城区、古镇古村等重点旅游景区景点道路的交通标志(含旅游景区标识体系)、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进行全面优化提升和补缺建设,同步推进旅游集散地、A级旅游景区内部标识不完善问题的解决,改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房车营地等文旅公共服务设施条件。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4)区域联动发展工程。牢牢把握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机遇,积极发挥大理在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中的基础优势和区位优势,坚定不移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川滇藏“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合作、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合作、川黔滇14市州合作、攀大丽香旅游“金三角”联盟合作机制建设。深化与上海、成都、青岛、杭州、桂林、三亚、台州等城市交流合作,推动信息沟通、人才交流、招商引资、客源互换、文旅产品营销等互利共赢通道建设。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工程。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新机遇,推动口岸机场建设,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复制推广创新做法和经验;加快跨境电子综合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及综合保税区申建,积极发展跨境电商等业态,促进文旅消费融合发展。发挥面向孟中印缅交往历史悠久的传统优势,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文化交流和文旅合作。打造洱海论坛、澜湄国际论坛、RCEP论坛、孟中印缅文化节、崇圣论坛等国际文化活动,加强与日韩合作交流,积极推进“东亚文化之都”创建工作。瞄准日韩、欧美非等国际旅游市场,积极开展各类跨境展会活动,以全方位赋能国际旅游名城的打造。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州外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全媒体宣传营销拓展工程。高标准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构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新体系,围绕“风花雪·自在大理”、“有一种生活叫大理”、“中国最佳爱情表白地”、“中国最美乡愁带”等新文旅IP体系,整合大理州内各融媒体平台和微信、抖音、小红书、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加大对相关搜索引擎、网络平台、视频网站的研究和宣传投放力度,讲好大理故事,增强信息“可视化”效果。进一步建立旅游宣传体系,形成旅游大宣传格局,扩大宣传推广的叠加效应,提升大理对外良好形象和知名度。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打造宜居宜业、主客共享的“乡愁大理”示范样板

1)“国字头”文旅品牌创建工程。以世界级和“国字头”品牌创建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大理国家级洱海保护绿色发展示范区创建。推进大理州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全国文物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剑川、鹤庆、巍山、宾川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喜洲古镇、鹤庆银都水乡、巍山古城、双廊艺术小镇、剑川沙溪古镇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金字”品牌助推文旅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确保创建成功5个以上国家级文旅品牌。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2)精品旅游景区提升工程。加快高A级景区创建步伐,推进漾濞石门关景区、剑川石宝山·沙溪古镇旅游区、宾川鸡足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启动大理海洋世界、天龙八部影视城、剑川古城和木雕小镇、洱源西湖、南涧樱花谷和藏茶谷、永平曲硐文化旅游区、云龙诺邓等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推动马耳山、老君山等新景区开发取得成效。提升原有景区品质和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构建新型景区盈利模式。加强景区动态管理,淘汰一批设施陈旧、增长乏力的老景区。到2023年,力争推动3家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12家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储备一批待评后备景区。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3)高品质酒店加速建设工程。按照“运营一批、建设一批、谋划一批”的发展梯次,推进高端酒店、半山酒店、精品民宿客栈建设。推进丽思卡尔顿、威斯汀、安缦、六善、悦榕庄、君悦等酒店项目实施,引进更多国际一线高端酒店管理品牌。扶持木田、喜林苑、吾乡间、理想邦等半山酒店走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道路,支持梦蝶庄、颐云、海纳尔等特色半山酒店做精做深,加快卡那洼其、无量玉璧茶园、漾濞石门关在建半山酒店建设,谋划松赞系列、点苍系列、星空谷等一批高品质半山酒店项目。做精存量、做大增量,到2021年建成运营半山酒店30家,三年内建成运营100家;新增五星级达标酒店10家以上,确保每个县(市)至少有1家以上五星级达标酒店。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4)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建设专科医院、医疗配套用房、康养配套等相关基础设施。依托丰富的民族医药、生物保健、康疗温泉等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滇西区域医疗中心、华人基因库、太保大理颐老院、大理慢谷国际健康小镇、洱源温泉康养小镇等一批类型多样的康养旅游项目。加快发展干细胞医养、医疗康养、食疗调养、运动康体、休闲养生等康养旅游新业态。建设一批中医药康体保健基地和健康养生养老体验园,为打造大理“健康生活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吸引更多的艺术人才、知名人士等“新大理人”旅居大理,打造主客共享的旅居示范样板。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政局、州林草局、州水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5)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工程。围绕田园资源、乡村文化和特色农业,走农旅结合、文旅互动、三产融合的特色发展之路。以省级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为依托,积极争取纳入省级示范支持,实施“十百千”示范工程。重点建设大理市喜洲、剑川县剑湖片区、洱源“两湖一河”、宾川县城至鸡足山经济走廊、鹤庆县等世界级田园综合体,剑川——洱源——大理白族乡愁旅游示范带,培育打造一批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挖掘和培育农耕展示、民间技艺、时令民俗、节庆活动、民间歌舞等特色,增加乡村旅游的文化体验。以梯田、茶园、果园、花海、养殖为依托,开发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通过“特色小镇特色资源”模式,按照“嵌入式”模式建设一批“乡愁民宿”样板,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典型示范村落,争取更多村落纳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重点推进喜洲、双廊、沙溪等35个省级旅游名镇和周城、古生、云南驿等72个省级旅游名村建设,规划实施洱源县凤羽慢城农业庄园、乡愁公园等一批农文旅融合项目。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

6.推进市场繁荣、服务优质的“诚信大理”示范样板

1)旅游购物规范化试点工程。坚持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换货”运行机制。通过诚信“背书”的方式,引导打造货真价实的区域性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或旅游消费综合体,为全省重构规范化旅游购物模式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示范样板。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

2)文明旅游“彩云行动”工程。坚持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旅游”、“诚信旅游企业”、“诚信服务标兵”、“最美导游”等评选活动。加大对涉旅企业和涉旅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倡导爱岗敬业的行业风尚和品质精神。加大“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力度,开展诚信评价全覆盖工作,强化涉旅行业诚信评价和诚信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守信失信行为信息数据库。强化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共同打造“诚信大理”品牌。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总工会、州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平安法治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平安大理和法治大理建设,持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平安大理建设。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司法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旅游市场整治长效工程。巩固旅游市场整治成果,坚持旅游市场整治综合协调指挥调度机制,加强旅游消费公开提示,强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监管。探索建立一个中心(游客客服中心)、一条热线(12345热线)、四位一体(涉旅行政执法部门涉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的“114”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创新体系。健全涉旅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结合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实完善州、县(市)文化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压实属地责任。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法院、州委编办、州委网信办、州政务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税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重点产业链建设

着力延伸打造“旅游”和“旅游”全产业链结构,围绕建链延链强链三个环节,在招大引强的同时,培育地方龙头企业,重点强化旅游交通运输、文化创意消费、婚旅节会活动、旅游餐饮、高端住宿及康养旅游五大产业链培育,将其作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的重点发展路径,使其成为全州千亿级文旅产业体系的重点支撑。

(一)做优康养旅游产业链

建链:围绕高端品牌酒店、半山酒店、特色精品客栈三个方向,扶持构建大理特色住宿生态体系。培育温泉休疗、森林度假、医疗养生、旅居养老等康养新业态,推出大理康养国际旅游新名片,为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奠定基础。延链:坚持走政府政策激励下的市场化运行之路,加快高端五星级酒店建设步伐,支持引进国际一线酒店管理品牌,鼓励高端住宿连锁经营,鼓励“自带流量”的酒店引流模式;针对滇西区域就医市场需求、内地避暑旅居市场,积极探索发展社区式养老、隐居式养老、候鸟式养老模式。强链:选择培育一批“链头”企业,鼓励发挥“链头”作用,衍生多种类型的“酒店康养”、“酒店旅游”等附属配套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带动全州康养旅游等综合性、高端化产品转型升级。到2023年,力争实现年度旅游住宿营收2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二)做精文化创意消费产业链

建链:充分利用大理文化遗产、自然生态、民俗物产等特色资源,开发一批具有现代理念和较大市场影响力的文旅商品,撬动支撑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高质量发展的旅游商品要素集聚,激活文旅商品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延链:围绕“金木土石布”五位一体的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体系,重点发展“上关花”鲜花系列、“下关风”扎染系列、“苍山雪”银饰系列、“洱海月”木雕系列的旅游商品开发,坚持传承“守艺”和着力“创艺”并行,坚持销售平台渠道“拓宽”和“规范”并重,培育一批具有大理文化印记的“金木土石布,五韵盛景开”的旅游商品。强链:选择培育一批“链头”企业,鼓励发挥“链头”作用,大力推进新华银器产业园、剑川木雕产业园、华纺1958文创园区、漾濞核桃创意园、永平粮仓艺术社区申报国家、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鼓励相关文创企业与州内非遗传承人、高等院校、省内外加工企业加强合作,加快旅游商品研发销售和提质增效。到2023年,力争实现年度旅游购物营收2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三)做强婚旅节会活动产业链

建链:延续讲好《五朵金花》的爱情故事,打造“许下山盟海誓、见证海枯石烂”的“中国最佳爱情表白地”和“最佳浪漫婚礼目的地”;扶持会展会议产业,支持体育赛事、户外徒步、水上体验、极限运动等活动类项目落户大理,打造与昆明会展中心“两翼齐飞”的会展体系。延链:结合“两馆一中心”项目启动,把大理打造成为西南区域性的大型会议会展基地。成立婚旅行业协会,引导和扶持好婚旅摄影企业发展,举办婚礼系列宣传推广营销活动,延伸婚旅摄影和婚礼配套产业服务。强链:培育一批“链头”企业,选择与国内外大企业合作,谋划合作组建有实力、有渠道、有情怀的大理会展、婚礼、赛事活动承办企业,鼓励发挥“链头”作用,鼓励建设婚礼相关项目,着力打造23个在国际国内具备一定知名度的区域论坛、体育赛事品牌,构建“展会商业”、“婚礼旅游”消费产业链。到2023年,力争实现年度旅游消费营收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公安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洱管局、州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四)做特旅游餐饮消费产业链

建链:深入挖掘全绿色、全生态、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大理农产品、特色菜品、特色小吃,结合点亮“夜经济”,打好大理美食味道这张牌。延链:持续研发经典美食菜品和特色餐饮宴席,持续开展餐饮品牌评选活动,持续支持举办大理巍山小吃节;谋划以全州12县(市)对应全年12个月,按照“一县一月”的方式举办“餐饮特色月”活动,增强美食文化内涵,繁荣餐饮市场、促进餐饮消费。强链:选择培育一批“链头”企业,鼓励发挥“链头”作用,升级大理古城等夜间经济圈,培育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扶持现有美食街区提档升级,鼓励每县(市)新培育2个以上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餐饮聚集区。到2023年,力争实现年度旅游餐饮营收1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五)做大旅游交通枢纽产业链

建链:围绕高位推进大理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目标,充分发挥大理在大滇西旅游环线中的交通集散功能,做好每年度近5000万人次交通流动这篇文章,构建结构合理、配套完善、功能延伸、服务优质的旅游交通枢纽产业链。延链:完善涉旅风景道、航道、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配套服务设施,采取交通节点与旅游消费相互结合的方式,多形式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强链:选择培育一批“链头”企业,鼓励发挥“链头”作用,大力发展沿线交通服务保障、落地自驾、异地租还、车辆维修、车辆改装等业态体系,深化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到2023年,力争实现年度旅游交通营收3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警支队;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紧紧围绕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和打造世界级文旅产业的部署要求,结合《大理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议工作安排部署任务分解方案》中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二)第二阶段(2022年):围绕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工作部署要求和本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一批世界级文旅项目,建设国际化旅游基础设施,加大品牌目的地创建,夯实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建设基础,着力打造“漫步苍洱”世界级康旅品牌,在凸显文旅新业态新品牌成果富集、营造宜居宜业和主客共享环境、促进高品质文旅消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第三阶段(2023年):全力冲刺创建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进一步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在文旅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国际交流和对外辐射新高地、构建交通便捷和智慧文旅、文旅产业助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全面完成本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构建“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联动机制。把推动文旅产业发展作为一段时期内关键性、基础性工作,促进全州上下凝心聚力,合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和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国家、省文旅资金争取力度,增加州、县(市)政府性资金对文旅品牌项目的投入,建立省级、州级、县(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池配套机制,集中资金每年重点扶持45个支撑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和千亿级文旅产业重大项目。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和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意义,宣传抓实文化旅游发展就是优生态、促发展、惠民生的理念,宣传大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好项目、好品牌、好模式,营造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对纳入文旅产业重大项目在用地、税收、资金、信贷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充分保障文旅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四)强化企业培育。注重对文旅企业的培育工作,鼓励大企业做强、中小微企业做活,重点实施好“个转企、企升规、规做强”工程,引导文旅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上市融资,力争文旅领军企业“顶天立地”、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

(五)重视人才培养。推进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乡土文化人才信息资源库,挖掘和培养农村乡土文化人才。依托大理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大理技师学院等州内高校资源,加快建设一批滇西地区文旅研究平台,多方联动建立州、县(市)、旅游企业三级培训机制,建设一批高标准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训基地,推动文旅人才向外输出。加大“苍洱霞光人才”等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遗传承人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推动民间工艺与非遗人才培育。

(六)完善考核机制。制定落实本行动计划的配套考核奖惩措施,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州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以月为单位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倒逼工作落实。将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推进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

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件

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

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州委、州政府决定成立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  杨国宗 州委书记

         陈真永 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

副组长: 李  琰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牛  燕 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

         杨  瑜 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

         郑新刚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李泽鹏 州政府副州长

         李  苏 州政府副州长

         施双林 州政府秘书长

 员:  张建荣 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

         杨学泉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席  玲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绍荣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东发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  薇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管金堂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辉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茂盛 州民族宗教委主任

       (待定)州公安局副局长

        杨越冰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

        肖云江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占华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谭利强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  发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文泽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栋新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会琴 州商务局局长

        黑尚锋 州国资委主任

        茶向金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勇 州林草局局长

        周  敏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左廷水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赵国龙 州洱管局局长

        赵  军 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李宏才 州民政局党组书记

        高  康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利伟 州水务局局长

        周本森 州司法局局长

        鲁维荣 州税务局局长

        何建雄 州应急局局长

        李经政 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组和大理州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工作组。

(一)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组

 长:李 苏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待定)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东发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洱管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各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宣传贯彻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各项部署要求,高质量编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加快历史文化资源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资源风貌保护,进一步理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精细化管理,健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法规体系,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提升智慧化水平,引导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化利用;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大理州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工作组

 长:李泽鹏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曾星明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薇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员: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司法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税务局、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洱管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各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大理州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文化和旅游局。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宣传贯彻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大理州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争创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各项部署要求;高水平编制国际旅游名城规划,加快推进“美丽大理、艺术大理、创意大理、开放大理、乡愁大理、诚信大理”示范样板建设,着力延伸打造“旅游”和“旅游”全产业链结构,重点强化旅游交通运输、文化创意消费、婚旅节会活动、旅游餐饮、高端住宿及康养旅游五大产业链培育,加快建设一批世界级文旅项目,建设国际化旅游基础设施,着力加大品牌目的地创建,着力打造“漫步苍洱”世界级康旅品牌,全面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作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工作组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强化沟通协调,统筹资源力量,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工作。实行各工作组每月研究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制度,按时报送工作动态,确保信息互通。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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