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陈 泽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周国鸿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袁春城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赵 鳌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行政学校副校长;
朱朋明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字 晶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旭辉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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